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数据显示,我国吸烟人数超3亿,每年因吸烟死亡人数超100万。“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 *** 平台主播以各种暗号为掩饰,直播销售各种款式的手卷烟,生意十分火爆。未经许可在网上卖烟,不但违反了相关法律,也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
业内人士建议,对 *** 违法售烟行为加强监管,相关平台要及时清理这类账号。
烟丝叫“猫粮”,暗号有“猫腻”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 *** 平台上,一些 *** 主播以各种暗号为掩饰,直播卖手卷烟。这些直播间里往往只摆放着一些标着数字、颜色不同的色卡,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出是在做什么。大多数主播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通过观看“弹幕”与粉丝对话。
记者点进一个直播间,屏幕上不断出现“6.5”“8.0”“丝”“粉笔管”等字样。记者询问主播“什么是6.5”,很快便得到“6.5就是细支”的回答。记者随后点击屏幕右下方的小黄车,看到里面有大量“碎纸机”“粉笔管”“钢丝球”,主页内还有多条介绍卷烟和卷烟机使用 *** 的视频。
不断询问后,记者确定这是销售手卷烟的直播。“碎纸机”是指手动卷烟机,“钢丝球”是指烟丝,“粉笔管”是指过滤嘴香烟管。
记者在某平台上输入上述关键词,发现有大量卖烟直播,一般使用暗号交流。有的平台甚至输入“烟丝”“烟管”这类敏感词,也能搜到卖烟直播和相关视频。
“喜欢醇厚‘猫粮’的老铁可以直接选择19号链接下单!”记者在某平台上搜索“烟丝”后进入某直播间。点击小黄车,里面显示的是“发孝猫粮(芙蓉味-中小)”“发孝猫粮(溪味-孝)”等产品,品种多达23种。短短几分钟,就有50名顾客进入这个直播间询价。有的顾客留言说:“这次抽顺了,以后就买你家的了。”
“马甲”不止一个,“硬货”瞬间秒杀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主播很少直接说含有“烟”的关键词,也不提香烟品牌,交易暗号更是花样百出。
仅记者观看的 *** 直播间里,就有多种称呼:卷烟机叫“碎纸机”“订书机”“转笔刀”“切菜器”等,过滤嘴香烟管叫“铅笔”“粉笔”“粉笔管”“空心管”等,烟丝叫“猫粮”“鱼饵”“饵料”“钢丝球”“清洁球”等,以此掩盖真相。
为迎合用户喜好,很多过滤嘴香烟管被标上各种知名香烟品牌字样,几乎涵盖所有畅销的高端香烟品牌,价位、规格各不相同。
有的主播比较谨慎,面对记者有没有某个品牌香烟管的询问,直接叮嘱“不要说烟名”,而是用“黄龙”“绿花”“黑管”等代替,并拿出相应的色卡问记者“能看懂吗”。
与此对应,烟丝也分为小劲、中劲和大劲。对于烟丝的品质,不少主播说,都是云南产的原丝,不添加香料,口感绝对醇正。不同烟丝价格每斤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1200支“6.5香烟管”售价为80元左右,手动卷烟机价格一般在150元左右,可以单买,也可以买套餐。
有的直播间小黄车里虽然显示只有“碎纸机”“粉笔管”,但当记者询问有无烟丝和如何购买时,有的主播说:“有!想要可以加微信私聊。”
记者发现,很多主播一次直播时间往往长达几个小时,粉丝量从千余人到上万人不等。直播间里烟丝和烟具销售也很火,有些直播还没结束,一些款式的香烟管和烟丝就被抢购一空。
记者联系某短视频平台 *** 人员,询问是否可以发布香烟视频。这名 *** 人员回复“违反社区规定”,但并未说明会如何处罚。
除了直播卖烟外,在一些社交平台App上输入“烟”“香烟”“烟管”,都能搜到大量推销香烟管、香烟礼盒或其他与香烟有关的短视频。有的针对某款香烟口感进行测评,有的则直接推荐适合男生或女生抽的十款香烟。有的视频发布者还会在留言区置顶联系方式,方便消费者联系购买。当发现求购香烟的留言时,有的账号会回复“有货”。
此外, *** 社交平台上还存在大量鉴别真假香烟的视频,看似是在科普,实际上是变相为一些香烟品牌做广告。许多市民表示,这种做法应该禁止,尤其是烟草公司和工作人员更不应该在网上发布这类视频。
直播卖烟危害多,线上线下一起打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表示,从法律层面看,未经允许通过 *** 直播或短视频线上销售香烟是违法行为。
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都属于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
此外, *** 卖烟也会诱导青少年吸烟,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现在,许多青少年都有平板电脑或手机,很容易接触到卖烟直播和香烟短视频。一旦收看这类视频,相关平台就会不断推送相关内容,很容易强化青少年对香烟的印象。一些销售香烟的实体店还经常借情人节、中秋节等节日,在 *** 社交平台上发布各种香烟礼盒视频,看起来既浪漫又精美,很容易吸引青少年购买。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但社交媒体用户很难确定顾客是不是成年人。”李恩泽说。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对网上香烟交易的监管仍存在很多漏洞。监管部门要和 *** 平台建立常态化联动治理机制,并加大线下打击力度,追溯相关烟丝烟具来源,从源头上切断网上销售香烟的利益链。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关键是要形成有效监管,让网上卖烟无法露头,防止整治时收敛、过一阵又死灰复燃。
李恩泽建议,要加大处罚力度,除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相关 *** 平台也要采取封号、终身禁止重新注册等措施打击清理网上违法销售香烟的主播和商家。
(来源:新华社)
【来源:新华社】
人人都知道老牌香烟,但这些被称为艺术品的“老烟标”,你见过吗2020年10月,57岁的许林(化名)像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
早饭刚过,他就走进书房,翻开了一个蓝色文件夹仔细端详了起来。
像这样的文件夹,许林的家里有近百个,里面整整齐齐的放着他33年里攒下的“宝贝”——“不同品牌的老烟标”。
文件夹里的烟标
作为泸州市古蔺县的一名烟标收藏爱好者,许林在33年中总共收集了一万多个品牌和6万余枚烟标,其中还包括一些从上世纪流传下来的老烟标。
他说:“我不抽烟,但我喜欢收藏,因为每个烟标上都写满了历史,越看越有意思”。
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老牌香烟已经很难见到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收集老烟标成了很多人的生活乐趣。
老烟标
老烟标成为艺术收藏品
其实在80年代以前,还没有“烟标”(香烟的商标)这个说法,那时人们管它叫做“烟盒子”、“烟壳子”,或叠成三角形叫“撇撇”。
后来随着“烟标”这一名词的兴起,收藏界便掀起了一股“收藏烟标”的热潮,而且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说法。
比如说,上世纪的烟盒上出现的“三无标”,指的就是:
“标面上没有R标识,没有标明焦油含量、也没有标注是否为过滤嘴卷烟的烟标”
“纪念标”就是为某一件事专门印制的含有纪念文字或图案的烟标。
除此之外,烟标还有很多分类和说法,它将美术、摄影、书法、印刷融为了一体,成了很多收藏者眼中的艺术品。
老牌香烟
许林说,他收藏烟标的初衷,跟小时候对烟盒的喜欢密不可分,那时男孩子都喜欢玩“扇烟盒”的游戏,把烟盒折成三角形或正方形,然后用一块去打另一块,他因此赢来了不少烟标。
不过更大的“功臣”还是二舅,他经常到别人家里去做衣服,主家除了给他发工资、提供三餐外,每天都会给他一包烟,还是那个年代里比较好的烟,比如:
“黄金叶”、“红双喜”、“白雀”、“大前门”、“芒果”等。
那些香烟还带滤嘴,烟盒特别漂亮,每次二舅抽完后都会把烟盒给许林。
芒果香烟
虽然积攒了不少,但他并没有想过收藏烟标,直到80年代他成为古蔺烟草公司的一名员工,看到包装精美、图案各异的烟标后,才萌发了收藏的念头:
“那些花花绿绿的烟标,如同一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人文景观、奇花异草、珍禽猛兽,处处充满了文化气息”。
然而,收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据许林说,上个世纪末卷烟厂有很多,烟标更是应有尽有,所以要想收集到更多的烟标,那么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
庆幸的是,他坚持了33年收集到了6万余枚,有些已经很难在世面上见到了,而有些通过不断改革一直流传到了今天。
我们人人都知道老牌香烟,但这些被称为艺术品的“老烟标”,你又见过多少呢?
“天鸟”:天鸟香烟的烟标主图案采用的是“北斗七星”,由7颗亮晶晶的星星组成斗勺形。
在星座中,7颗星星分别代表着:力量、智慧、勇气、爱情、幸福、消灾和重生。
“新曙光”:从图上来看,我们能看到被曙光染红的半边天,工厂里机械轰鸣、生产繁忙,有一种热火朝天的感觉。
其实新曙光香烟就是在祖国建设之时生产的,那时农业、工业齐头并进,就像这曙光一样。
“大公鸡”:这是目前最早见到的大公鸡烟标,一只红色的雄鸡正在引吭高歌,一轮红日正从地平线上升起,整幅图寓意着“一唱雄鸡天下白”。
“大公鸡”香烟自从问世,除了特殊时期暂时停产之外,一直都是老百姓的热销品牌,只不过它在1993年时就停产了。
“工农”:工农香烟是营口卷烟厂自开放以来自己设计的之一款烟标,画面上的农民扛着锄头和铁锹,代表着“工农齐心,积极生产”的意思。
“绿珠女”:烟标上的女子是个可怜之人,她名为梁绿珠,号称汉晋四大美女之一。
绿珠是白州人氏(今广西博白县双凤镇平山村绿萝村),后来成为富翁石崇的宠姬,听说她跳“昭君舞”最为出色。
到了西晋太康年间,石崇和孙秀争抢绿珠,孙秀直接命兵马强行把绿珠带走,她只好跳楼自尽,为纪念她的善良和纯真,人们将她的形象流传于人间。
“嫦娥”:它的烟标采用了“嫦娥奔月”的故事,据《淮南子》中说,嫦娥之所以飞到了月亮上,是因为吃了丈夫从西王母那里偷来的不死药。一个小小的烟盒,汇聚着中国神话的风采,真是妙啊。
“勤俭”、“致富”:这两个烟标为双生标,1984年“勤俭”商标被抢注,厂家便改成了“致富”。
这两个词放到今天来说也很受人喜爱,一个可以作为勉励自己的词语,另一个就是广大人群的致富之梦了。
“飞鹏”:商标为一只展翅翱翔的大鹏,它的身后就是中国的万里长城,怎么看都有一种宏伟雄壮的美感。
“古钱”:古钱烟生产于1949年,是营口卷烟厂的更高等级烟,烟标图为刀币和五铢钱,由营口卷烟厂画师周盛余设计。
“联盟”:为了解决五六十年代烟叶缺乏的困难,此烟以低等级烟料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所以它的价格很低,成了低收入人群的首选。
“山海关”:烟标以山海关古城楼为主,整个色调有一种复古的美感,真不愧是“天下之一关”。
“经济”:以前每个卷烟厂几乎都会生产“经济烟”,而作为面向农村市场的香烟,当时一包只卖8分钱,不过对有些家庭来说也算是“奢侈品”了。
“金鱼”:金鱼的烟标放到现在来看仍然不失“可爱”,蔚蓝的海水、红色的金鱼,看起来朝气蓬勃。
它一直都是益都卷烟厂的重要产品,但在1984年时,“金鱼”商标被抢注,厂家只好启用了原有的“珍珠鱼”商标。
许林在收集这些烟标时费了很大的力气,他从多方面渠道了解到上海有个民间烟标收集协会,于是他通过与标友写信的方式来交换手中多余的烟标。
有时候他们还会互相交换、馈赠、购买,渐渐地,他的烟标就多了起来。甚至有些关系不错的标友,还会拿爷爷留下的“老古董”给他。
许林说:“我的收藏离不开朋友和家人,每次翻开文件夹,就能想到他们”。
每个烟标都有属于它的价值
由于烟标种类太多,许林的每个文件夹上都有分门别类的标记,比如:
“各大山川类”:黄山、泰山、武当等。
“植物类”:蔺草、川贝、红梅等。
“动物类”:熊猫、大公鸡、金鱼等。
总之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软烟标,到如今的硬纸烟标,只要能收集到的他都有,他还对“芒果”、“普照山”等烟标格外喜欢。
就拿“芒果”来说吧,它不仅是个烟标,它还记录着一段历史。
1968年8月,外国人向中国赠送了芒果,北京工厂为此举办了盛大的“迎接芒果大会”。河南新郑卷烟厂为了纪念它,便产出了“芒果”香烟。
不过由于地域原因,许林在古蔺很难见到“芒果”烟标,所以为了收集到它,许林只好拿着古蔺本地的烟标与标友置换。
当然,他也很喜欢古蔺的烟标,像“蔺烟”“蔺草”“普照山”“双溪”他就收集了很多,如果有标友需要,他就转赠给别人。
有人问许林:“你用33年收集这么多烟盒图啥呢,这东西能升值吗”?
许林说:“升不升值不好说,但每个烟盒都像个老将军,的确价值不菲啊”。
据许林所说,以前有很多舶来品的烟标,比如:最早传入中国的香烟——美商的“小美女”、“品海”,英尚的“三炮台”“老刀”,以及日商的“凤凰”、“孔雀”等。
在他的眼中,这些舶来品烟标记录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试图垄断中国烟草业的史实。
所以民国时期的“美丽”、“恒大”香烟,抗战时期的“九一八”、“山海关”香烟,和解放时期的“工农”、“首都”等香烟,在他看来才是旧时代中的“老将军”。
你看,这些烟标虽小,但它记录了中国的历史和演变,还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工艺技术,许林常说:
“有些懂行的人,只要摸几下我收藏的烟盒,就能知道来自哪个年代。因为不同的时代纸张使用的材质、着色、以及烟标的风格都不同,越往后看,你越能发现中国工艺的进步。”
网上有个大叔特别有意思,他发帖说“烟是男人用来思考的代用物,也是回忆过去的心灵安慰剂”。
刚开始我还不明白,后来他跟帖解释道:“现在买烟都快买不起了,更别提收藏烟盒了,以前买烟才几毛钱,现在呢”?
的确,六七十年代的香烟只卖几毛钱,可对那个年代来说,同样也是“奢侈品”,丝毫不亚于如今的“中华”。
只能说中国的经济正在突飞猛进,时代不同,衡量标准也不同了。
不过那时能花一分钱单独买一根烟,人们也会笑容满面。
对许林来说,这33年里不光收集了大量烟标,还收获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标友,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凑着凑着就有了五湖四海的烟标。
这个是来自你的家乡,这个是来自我的家乡,一个文件夹,就成了一本故事书。
至于老烟标以后会不会升值,许林从未在乎过,每当有人问他,他就微微一笑,说道:
“吸太多烟可不好啊,要注意保养身体,但多看看中国的烟标是件好事”!
社交平台成未成年人 *** 电子烟“主流渠道”专家:重罚不法商家来源:法治日报
社交平台已成未成年人 *** 电子烟“主流渠道”
专家建议压实责任重罚不法商家和失责平台
法治日报记者 赵晨熙
5月31日,第35个世界无烟日,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17岁少年小白(化名)在家一边刷着手机,一边不时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电子烟嘬上一口……
如今,像小白这样的“电子烟民”不在少数,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中国疾控中心近日发布的《2021年中国中学生和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2021年大学生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0.1%,现在使用电子烟比例为2.5%,均高于2018年全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中学生电子烟使用率甚至比大学生更高。2021年中学生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6.1%,现在使用电子烟的比例为3.6%。
针对这一现状,国家也在不断强化对电子烟的监管。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危害性极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一些商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不断强化电子烟线上线下售卖监管,彻底封死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的渠道。
销售电子烟瞄向未成年人
小白已有两年多的电子烟烟龄,在他的认知里,电子烟根本算不上“烟”,因为它既没有传统卷烟燃烧后的刺鼻味道,也不会产生大量烟雾,取而代之的则是淡淡的香气和炫酷的外形。
“这些都完全get到了我们年轻人的点。”小白说,当初就是因为朋友一款“赛博朋克”风格的电子烟让以前从不抽烟的他“入坑”了。
“电子烟之所以能‘俘获’年轻人的心,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其宣传方式不仅避开了传统烟草的危害性,甚至还加入了‘健康元素’,比如有些宣称可以用来戒烟,还有的宣称可以完全‘去焦油’;二是电子烟在设计上抓住了年轻人追求潮流、猎奇的心理,经常和一些当红元素结合起来。”刑征在北京市丰台区经营一家电子烟专卖店,来他店内消费的多以年轻人为主,他们不愿被称为“烟民”,而是以“玩家”自居。
在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看来,电子烟的初衷确实是想以烟草替代品的方式帮助戒烟,但随着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电子烟无论从设计还是营销策略等方面来看,其目标都已转向为吸引青少年消费。
“电子烟制造者、销售者一面宣称防止青少年接触电子烟,一面在营销宣传方面强调时尚炫酷、口味丰富等,这些正是青少年的兴趣点。精巧的设计不仅能够吸引青少年购买尝试,也能避免引起学校、家长的警觉,不利于及早发现青少年的吸烟行为。”郑频频指出,电子烟也是烟,是通过将烟油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烟油中同样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物质,危害性不容忽视。
国家卫健委和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共同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明确提出,电子烟无法帮助戒烟,且电子烟烟液中除了尼古丁,还含有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邻甲基苯甲醛等致癌物。
过渡期竟成商家“炒货狂欢”
在小白一个专门用来收藏电子烟烟弹的抽屉中,记者见到了大量不同口味、包装漂亮的烟弹,除常见的各种水果味外,甚至还有冰淇淋、奶茶等新奇口味。
2021年10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有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电子烟,他们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对此,《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专门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禁售调味电子烟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未成年人吸电子烟的概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垣指出,水果味等调味电子烟对于未成年人有很强的吸引力,容易勾起未成年人好奇心,诱导吸食。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就明确禁止薄荷味等口味的电子烟生产和销售,保护未成年人不吸电子烟。
但政策之下,一些商家却借此开始了“炒货狂欢”。
据小白透露,今年3月《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后,一些电子烟商家就开始大肆宣传在5月1日后,将无法再售卖果味烟弹,这也使得大量消费者对果味烟弹进行囤货,小白就借此购买了20盒混合口味烟弹。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刑征的证实。
“政策公布后,圈内的果味烟弹一度供不应求,价格也是水涨船高,甚至有其他店老板高价从我这里拿货,转手卖还有利润。”刑征以某电子烟品牌一款较受欢迎的提子味烟弹为例称,原本售价为99元/盒的烟弹,更高能炒到近300元/盒,还不乏购买者。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GB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电子烟国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国标中同样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电子烟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施行,而电子烟国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因为考虑到电子烟国标发布后,电子烟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向有关部门申请产品检测和技术审评等工作,因此设定了5个月的“过渡期”。
刑征表示,这5个月的“过渡期”让前段时间疯涨的果味烟弹价格有所回落,但现在依然有一些商家在借此进行“炒作”并大肆囤货。
须封死未成年人购买渠道
“口味齐全,先到先得,手慢无!”“果味烟弹仍可接单,欢迎咨询!”在小白的朋友圈中,不时能刷到这样的广告,而这也是他如今购买电子烟的主要渠道。
一直以来,防范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都是电子烟防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早在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曾下发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2019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要求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此举也被业内称为“ *** 禁售令”。
如今,记者在各大电商平台输入“电子烟”关键词,系统会自动跳转至劝人戒烟的“绿网计划”页面,并宣传禁烟知识。但在一些二手交易平台上,搜索“雾化”“戒烟”等关键词,仍会出现个别电子烟产品,其中多采用“换马甲”的手段隐蔽销售,比如以出售雾化器贴纸、挂绳为名头,实则出售电子烟成品。
小白手机中的几位烟商既有朋友推荐的,也有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结识的,为“保险”起见,商家和小白在社交软件上加了好友,表示今后的货利用社交平台直接转账购买。在交易过程中,商家从未询问过小白的年龄。
“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现在电子烟销售确实从线下逐渐转到了线上。”刑征介绍,当前线下开设的电子烟实体店多为品牌加盟店,不仅店内必须贴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等标识,购买时也需要消费者出示身份证等,像他经营的品牌电子烟,就开设了只有经过“姓名+身份证+人脸”三重验证才能通过识别的购买系统。但与之相比, *** 购买则没有这么严格,一些线下实体店店主在了解到购买者为未成年人后,不但不进行劝诫,还会主动加对方好友,利用社交平台来进行售卖。因为电子烟不属于违禁品,可以正常寄快递,所以这一销售渠道已经成为现在的“主流”。
“要彻底封死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渠道。”刘俊海建议,要进一步压实 *** 平台责任,应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可能涉及电子烟的关联词等进行屏蔽,并严格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鉴于当前利用社交软件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已成趋势,社交平台应进行严格排查,对查实存在 *** 出售电子烟行为的账号进行封停,对于可疑账号也要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据相关部门介绍,6月15日起,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主体应逐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
在刘俊海看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社交平台的点对点交易,后续仍需相关部门对电子烟销售形成常态化监管,对不法商家、失责平台施以重罚。
中国烟草辟谣卷烟将涨价!针对网上流传的“自9月1日起卷烟涨价”等有关信息,8月2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声明:
日前 *** 上传播的“自9月1日起卷烟涨价”等有关信息,为虚假信息。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我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来源: 新华网
*** 售烟“挂羊头卖狗肉”!不得 *** 售卖的烟草线上交易火热原标题:不得 *** 售卖的烟草线上交易火热
记者调查“挂羊头卖狗肉”式 *** 售烟乱象
●尽管烟草属于专卖品,禁止线上销售或利用互联网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信息,但线上烟草交易依旧火热,非常容易找到烟草推广或求购信息
●禁令之下,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例如宣称售卖烟具、卷烟器、空烟盒的店铺,实际上在销售烟草,还有商家直播带货烟草
● *** 买卖烟草制品,危害巨大,扰乱了正常烟草经营秩序,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健康,还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触到烟草制品
●加大打击力度,追根溯源,切断网上销售烟草的利益链。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监测识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采取封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便携式烟丝,厂家直销,牌子齐全,喜欢的家人们拍起来吧……”一直播间内,主播神情激动地吆喝着售卖烟丝。
令人没想到的是,所谓“厂家直销”竟是非法经营。随着一位购买者举报买到假烟丝,警方循线追踪,侦破了这起特大跨国 ***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尽管烟草属于专卖品,禁止未经允许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但线上烟草交易依旧火热,非常容易找到烟草推广或求购信息。
受访专家直言,线上售卖烟草行为破坏国内烟草市场秩序,可能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有甚者,让不少未成年人有了获取烟草的机会,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依法开展整治。
线上商家暗箱操作
逃避监管售卖烟丝
网上私自售卖烟草早已被明令禁止。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
禁令之下,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烟草”,平台会自动弹出提示: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例如,对外宣称售卖烟具的店铺,实际上在销售香烟。
在一售卖烟斗的网店里,记者看到一商品链接明面上显示的是“实木云南烟斗”。但点进商品链接却发现,商品图片罗列出的是一行行不同款式的烟丝,并用“芙蓉王”“中华”等香烟品牌进行标注。商家还“贴心”地在图片上备注了“+V(即添加私人社交账号),长期合作”的文字。在商品“烟斗”下方商品详细介绍页面,赫然出现的是一包包的烟丝。
另一家卖卷烟器的商家“套路”更加隐蔽,一款卷烟器,尽管说明介绍、商品图片都显示是卷烟器,但在选择商品规格时,显示的却是烟草种类的编号。如果没有喜欢的烟草品种,可以联系 *** ,如果有货, *** 会在后台对“卷烟器”订单进行改价并备注。
还有一些商家“另辟蹊径”,比如在某购物平台上,图片展示的是一个空烟盒,文案为“烟盒收藏,懂的来,货品上心”。点开详情页面却显示各种以烟的名字命名的规格选项,而且根据品牌不同烟盒价格也不一样,且价格与真烟几乎无异。
谁会以实物的价格买一个空烟盒呢?打开评论区,答案昭然若揭,原来商家售卖的并不是烟盒,而是烟丝。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直播间也有售卖烟丝的情况。
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烟丝直播”,会立刻看到不少直播间都在售卖烟丝。记者随机点开一个直播间,只见主播身前摆满了各种样式的烟丝并一一作介绍,但记者找了一圈却没有看到购买商品的链接。
正当记者疑惑时,主播给出了指引:“家人们要是感兴趣的话,按照我指的这个麻将添加微微(暗示某社交软件)哦!‘白板’是0。”记者添加其为“好友”后发现,其店铺正在销售烟草产品,“朋友圈”中全是各类香烟的介绍,可以通过店铺链接直接下单。
在另一短视频平台,有一群打着“斗粮”旗号的博主,他们斗的“粮”其实就是烟。这些账号并不会在主页介绍中使用带有“烟”字的关键词。通常都以“云南特产”“手卷丝”“特产粮”等暗语来“打哑谜”,吸引“同道中人”,要求用户添加他们的私人联系方式,在他们建立的社交群或私聊中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极其隐蔽
容易诱导未成年人
“高品质、无添加、味道纯、无异味……”记者潜入所谓“烟具用品”社交群发现,里面除了有群友在分享烟具的使用 *** 外,更多的是“商家”在售卖烟丝。
根据商家在群中所发的图片,这些售卖的烟丝,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很多“国外进口货”。这些烟丝规格不同、价格不等,100克价格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且支持全国包邮。还有一些商家经常会在群内分享烟丝的吸食经验和以往与客户的交易记录。
除了烟丝,一些商家还销售卷烟纸等相关烟草专卖品,价格在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为逃避监管,交易越来越隐蔽。很多买家和卖家都选择“私聊”这种方式。另有诸如“烟斗吧”之类与“烟”相关的交流贴吧,在大家分享“吸烟经验”时,也有一些“用户”在贴吧内售卖烟丝。
同样,有很多网友在求购烟丝。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求购烟丝”,众多买家发布的求购帖映入眼帘,多为求购某品牌香烟、某价格区间内的雪茄等。
这些线上求购者,不少是贪图便宜。“很多烟友都给我推荐过烟商,说价格会比市场价低不少。”有网友告诉记者,一些发帖者疑似未成年人,配文“学生党求推荐”“在上初中买不了烟,求大佬指条路”等。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说,商家通过“暗箱操作”“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线上售卖烟草制品,显然是违法的。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经营范围仅限于实体经营,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制品,属于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的违法行为。
张仲凯告诉记者, *** 买卖烟草制品,危害巨大:为假冒伪劣及非法渠道的烟草制品提供了市场,扰乱了正常烟草经营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巨大损失;无法有效识别真伪,而假冒伪劣的烟草制品,难以保证科学有效地消除烟草中的危害物质,会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两头不见人”,不但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难以监管,还极可能出现诈骗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通过互联网售卖烟草,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触到烟草制品,特别是在算法推荐的加持下,会对青少年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这正是禁止线上售烟行为的原因。”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 售烟因其无人属性,无法有效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通过 *** 买卖烟草制品,不仅能有效避免国家税收损失,通过有效监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还能有效防控因 *** 买卖烟草制品而衍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张仲凯说。
线上线下联动治理
通过技术监测识别
“必须禁止烟草 *** 售卖。”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向荣说,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但 *** 直播售卖、短视频售卖等新媒体下的商业模式,往往使得广告法的适用产生较大的认定困难。
梅向荣认为,这一局面有望改变。今年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以上情况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规定到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约束下。“可以说,如果在 *** 销售过程中,出现了直接或变相的烟草广告情形,那么即便商家具有专卖许可资质,也是违法的。”
为打击整治 *** 售卖烟草的现象,梅向荣提出,需要多部门联合治理。 *** 涉烟行为涉及市场监管、烟草、通信、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以往治理过程中,多头治理产生了协调不一致、执法不统一等情况,需要在 *** 监管中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加强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统一执法,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落地。
张仲凯建议,加大线下打击力度,追溯相关烟草烟具来源,从源头上切断网上销售烟草的利益链,并适时通过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此外,监管部门要和 *** 平台建立常态化联动治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 *** 买卖烟草的违法行为,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对 *** 买卖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有效、严厉的惩处。
程科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直播与短视频内容的审核,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监测识别,一旦发现违规售卖烟草的行为,应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采取封号、将主播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外,也应该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对线上违规销售烟草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控烟是主流趋势。”梅向荣说, *** 不是法外之地,禁止 *** 售烟,有利于电子商务环境的良性发展,也有益于全社会的长期共同福祉。
(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不得 *** 售卖的烟草线上交易火热法治日报 | 作者 韩丹东 赵宇嘉
“便携式烟丝,厂家直销,牌子齐全,喜欢的家人们拍起来吧……”一直播间内,主播神情激动地吆喝着售卖烟丝。
令人没想到的是,所谓“厂家直销”竟是非法经营。随着一位购买者举报买到假烟丝,警方循线追踪,侦破了这起特大跨国 ***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尽管烟草属于专卖品,禁止未经允许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但线上烟草交易依旧火热,非常容易找到烟草推广或求购信息。
受访专家直言,线上售卖烟草行为破坏国内烟草市场秩序,可能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有甚者,让不少未成年人有了获取烟草的机会,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依法开展整治。
漫画:李晓军
线上商家暗箱操作
逃避监管售卖烟丝
网上私自售卖烟草早已被明令禁止。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
禁令之下,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烟草”,平台会自动弹出提示: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例如,对外宣称售卖烟具的店铺,实际上在销售香烟。
在一售卖烟斗的网店里,记者看到一商品链接明面上显示的是“实木云南烟斗”。但点进商品链接却发现,商品图片罗列出的是一行行不同款式的烟丝,并用“芙蓉王”“中华”等香烟品牌进行标注。商家还“贴心”地在图片上备注了“+V(即添加私人社交账号),长期合作”的文字。在商品“烟斗”下方商品详细介绍页面,赫然出现的是一包包的烟丝。
另一家卖卷烟器的商家“套路”更加隐蔽,一款卷烟器,尽管说明介绍、商品图片都显示是卷烟器,但在选择商品规格时,显示的却是烟草种类的编号。如果没有喜欢的烟草品种,可以联系 *** ,如果有货, *** 会在后台对“卷烟器”订单进行改价并备注。
还有一些商家“另辟蹊径”,比如在某购物平台上,图片展示的是一个空烟盒,文案为“烟盒收藏,懂的来,货品上心”。点开详情页面却显示各种以烟的名字命名的规格选项,而且根据品牌不同烟盒价格也不一样,且价格与真烟几乎无异。
谁会以实物的价格买一个空烟盒呢?打开评论区,答案昭然若揭,原来商家售卖的并不是烟盒,而是烟丝。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直播间也有售卖烟丝的情况。
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烟丝直播”,会立刻看到不少直播间都在售卖烟丝。记者随机点开一个直播间,只见主播身前摆满了各种样式的烟丝并一一作介绍,但记者找了一圈却没有看到购买商品的链接。
正当记者疑惑时,主播给出了指引:“家人们要是感兴趣的话,按照我指的这个麻将添加微微(暗示某社交软件)哦!‘白板’是0。”记者添加其为“好友”后发现,其店铺正在销售烟草产品,“朋友圈”中全是各类香烟的介绍,可以通过店铺链接直接下单。
在另一短视频平台,有一群打着“斗粮”旗号的博主,他们斗的“粮”其实就是烟。这些账号并不会在主页介绍中使用带有“烟”字的关键词。通常都以“云南特产”“手卷丝”“特产粮”等暗语来“打哑谜”,吸引“同道中人”,要求用户添加他们的私人联系方式,在他们建立的社交群或私聊中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极其隐蔽
容易诱导未成年人
“高品质、无添加、味道纯、无异味……”记者潜入所谓“烟具用品”社交群发现,里面除了有群友在分享烟具的使用 *** 外,更多的是“商家”在售卖烟丝。
根据商家在群中所发的图片,这些售卖的烟丝,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很多“国外进口货”。这些烟丝规格不同、价格不等,100克价格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且支持全国包邮。还有一些商家经常会在群内分享烟丝的吸食经验和以往与客户的交易记录。
除了烟丝,一些商家还销售卷烟纸等相关烟草专卖品,价格在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为逃避监管,交易越来越隐蔽。很多买家和卖家都选择“私聊”这种方式。另有诸如“烟斗吧”之类与“烟”相关的交流贴吧,在大家分享“吸烟经验”时,也有一些“用户”在贴吧内售卖烟丝。
同样,有很多网友在求购烟丝。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求购烟丝”,众多买家发布的求购帖映入眼帘,多为求购某品牌香烟、某价格区间内的雪茄等。
这些线上求购者,不少是贪图便宜。“很多烟友都给我推荐过烟商,说价格会比市场价低不少。”有网友告诉记者,一些发帖者疑似未成年人,配文“学生党求推荐”“在上初中买不了烟,求大佬指条路”等。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说,商家通过“暗箱操作”“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线上售卖烟草制品,显然是违法的。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经营范围仅限于实体经营,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制品,属于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的违法行为。
张仲凯告诉记者, *** 买卖烟草制品,危害巨大:为假冒伪劣及非法渠道的烟草制品提供了市场,扰乱了正常烟草经营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巨大损失;无法有效识别真伪,而假冒伪劣的烟草制品,难以保证科学有效地消除烟草中的危害物质,会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两头不见人”,不但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难以监管,还极可能出现诈骗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通过互联网售卖烟草,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触到烟草制品,特别是在算法推荐的加持下,会对青少年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这正是禁止线上售烟行为的原因。”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 售烟因其无人属性,无法有效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通过 *** 买卖烟草制品,不仅能有效避免国家税收损失,通过有效监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还能有效防控因 *** 买卖烟草制品而衍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张仲凯说。
线上线下联动治理
通过技术监测识别
“必须禁止烟草 *** 售卖。”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向荣说,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但 *** 直播售卖、短视频售卖等新媒体下的商业模式,往往使得广告法的适用产生较大的认定困难。
梅向荣认为,这一局面有望改变。今年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以上情况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规定到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约束下。“可以说,如果在 *** 销售过程中,出现了直接或变相的烟草广告情形,那么即便商家具有专卖许可资质,也是违法的。”
为打击整治 *** 售卖烟草的现象,梅向荣提出,需要多部门联合治理。 *** 涉烟行为涉及市场监管、烟草、通信、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以往治理过程中,多头治理产生了协调不一致、执法不统一等情况,需要在 *** 监管中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加强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统一执法,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落地。
张仲凯建议,加大线下打击力度,追溯相关烟草烟具来源,从源头上切断网上销售烟草的利益链,并适时通过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此外,监管部门要和 *** 平台建立常态化联动治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 *** 买卖烟草的违法行为,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对 *** 买卖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有效、严厉的惩处。
程科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直播与短视频内容的审核,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监测识别,一旦发现违规售卖烟草的行为,应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采取封号、将主播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外,也应该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对线上违规销售烟草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控烟是主流趋势。”梅向荣说, *** 不是法外之地,禁止 *** 售烟,有利于电子商务环境的良性发展,也有益于全社会的长期共同福祉。
逃避监管售卖烟丝 不得 *** 售卖的烟草线上交易火热尽管烟草属于专卖品,禁止线上销售或利用互联网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信息,但线上烟草交易依旧火热,非常容易找到烟草推广或求购信息
禁令之下,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例如宣称售卖烟具、卷烟器、空烟盒的店铺,实际上在销售烟草,还有商家直播带货烟草
*** 买卖烟草制品,危害巨大,扰乱了正常烟草经营秩序,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健康,还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触到烟草制品
加大打击力度,追根溯源,切断网上销售烟草的利益链。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监测识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采取封号、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便携式烟丝,厂家直销,牌子齐全,喜欢的家人们拍起来吧……”一直播间内,主播神情激动地吆喝着售卖烟丝。
令人没想到的是,所谓“厂家直销”竟是非法经营。随着一位购买者举报买到假烟丝,警方循线追踪,侦破了这起特大跨国 ***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尽管烟草属于专卖品,禁止未经允许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但线上烟草交易依旧火热,非常容易找到烟草推广或求购信息。
受访专家直言,线上售卖烟草行为破坏国内烟草市场秩序,可能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有甚者,让不少未成年人有了获取烟草的机会,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亟待依法开展整治。
线上商家暗箱操作
逃避监管售卖烟丝
网上私自售卖烟草早已被明令禁止。
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
禁令之下,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搜索“烟草”,平台会自动弹出提示: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有不少商家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例如,对外宣称售卖烟具的店铺,实际上在销售香烟。
在一售卖烟斗的网店里,记者看到一商品链接明面上显示的是“实木云南烟斗”。但点进商品链接却发现,商品图片罗列出的是一行行不同款式的烟丝,并用“芙蓉王”“中华”等香烟品牌进行标注。商家还“贴心”地在图片上备注了“+V(即添加私人社交账号),长期合作”的文字。在商品“烟斗”下方商品详细介绍页面,赫然出现的是一包包的烟丝。
另一家卖卷烟器的商家“套路”更加隐蔽,一款卷烟器,尽管说明介绍、商品图片都显示是卷烟器,但在选择商品规格时,显示的却是烟草种类的编号。如果没有喜欢的烟草品种,可以联系 *** ,如果有货, *** 会在后台对“卷烟器”订单进行改价并备注。
还有一些商家“另辟蹊径”,比如在某购物平台上,图片展示的是一个空烟盒,文案为“烟盒收藏,懂的来,货品上心”。点开详情页面却显示各种以烟的名字命名的规格选项,而且根据品牌不同烟盒价格也不一样,且价格与真烟几乎无异。
谁会以实物的价格买一个空烟盒呢?打开评论区,答案昭然若揭,原来商家售卖的并不是烟盒,而是烟丝。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直播间也有售卖烟丝的情况。
在某短视频平台搜索“烟丝直播”,会立刻看到不少直播间都在售卖烟丝。记者随机点开一个直播间,只见主播身前摆满了各种样式的烟丝并一一作介绍,但记者找了一圈却没有看到购买商品的链接。
正当记者疑惑时,主播给出了指引:“家人们要是感兴趣的话,按照我指的这个麻将添加微微(暗示某社交软件)哦!‘白板’是0。”记者添加其为“好友”后发现,其店铺正在销售烟草产品,“朋友圈”中全是各类香烟的介绍,可以通过店铺链接直接下单。
在另一短视频平台,有一群打着“斗粮”旗号的博主,他们斗的“粮”其实就是烟。这些账号并不会在主页介绍中使用带有“烟”字的关键词。通常都以“云南特产”“手卷丝”“特产粮”等暗语来“打哑谜”,吸引“同道中人”,要求用户添加他们的私人联系方式,在他们建立的社交群或私聊中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极其隐蔽
容易诱导未成年人
“高品质、无添加、味道纯、无异味……”记者潜入所谓“烟具用品”社交群发现,里面除了有群友在分享烟具的使用 *** 外,更多的是“商家”在售卖烟丝。
根据商家在群中所发的图片,这些售卖的烟丝,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很多“国外进口货”。这些烟丝规格不同、价格不等,100克价格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且支持全国包邮。还有一些商家经常会在群内分享烟丝的吸食经验和以往与客户的交易记录。
除了烟丝,一些商家还销售卷烟纸等相关烟草专卖品,价格在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为逃避监管,交易越来越隐蔽。很多买家和卖家都选择“私聊”这种方式。另有诸如“烟斗吧”之类与“烟”相关的交流贴吧,在大家分享“吸烟经验”时,也有一些“用户”在贴吧内售卖烟丝。
同样,有很多网友在求购烟丝。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求购烟丝”,众多买家发布的求购帖映入眼帘,多为求购某品牌香烟、某价格区间内的雪茄等。
这些线上求购者,不少是贪图便宜。“很多烟友都给我推荐过烟商,说价格会比市场价低不少。”有网友告诉记者,一些发帖者疑似未成年人,配文“学生党求推荐”“在上初中买不了烟,求大佬指条路”等。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说,商家通过“暗箱操作”“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线上售卖烟草制品,显然是违法的。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经营范围仅限于实体经营,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制品,属于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的违法行为。
张仲凯告诉记者, *** 买卖烟草制品,危害巨大:为假冒伪劣及非法渠道的烟草制品提供了市场,扰乱了正常烟草经营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巨大损失;无法有效识别真伪,而假冒伪劣的烟草制品,难以保证科学有效地消除烟草中的危害物质,会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两头不见人”,不但令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难以监管,还极可能出现诈骗行为。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说,通过互联网售卖烟草,可能使未成年人更多地接触到烟草制品,特别是在算法推荐的加持下,会对青少年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这正是禁止线上售烟行为的原因。”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 售烟因其无人属性,无法有效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通过 *** 买卖烟草制品,不仅能有效避免国家税收损失,通过有效监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还能有效防控因 *** 买卖烟草制品而衍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张仲凯说。
线上线下联动治理
通过技术监测识别
“必须禁止烟草 *** 售卖。”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向荣说,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但 *** 直播售卖、短视频售卖等新媒体下的商业模式,往往使得广告法的适用产生较大的认定困难。
梅向荣认为,这一局面有望改变。今年5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以上情况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规定到了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约束下。“可以说,如果在 *** 销售过程中,出现了直接或变相的烟草广告情形,那么即便商家具有专卖许可资质,也是违法的。”
为打击整治 *** 售卖烟草的现象,梅向荣提出,需要多部门联合治理。 *** 涉烟行为涉及市场监管、烟草、通信、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以往治理过程中,多头治理产生了协调不一致、执法不统一等情况,需要在 *** 监管中建立统筹规划机制,加强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统一执法,维护法律制度的权威,确保相关法律规定落地。
张仲凯建议,加大线下打击力度,追溯相关烟草烟具来源,从源头上切断网上销售烟草的利益链,并适时通过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此外,监管部门要和 *** 平台建立常态化联动治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 *** 买卖烟草的违法行为,依法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确保对 *** 买卖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合法、有效、严厉的惩处。
程科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直播与短视频内容的审核,并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监测识别,一旦发现违规售卖烟草的行为,应立即删除相关内容,并采取封号、将主播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外,也应该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对线上违规销售烟草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控烟是主流趋势。”梅向荣说, *** 不是法外之地,禁止 *** 售烟,有利于电子商务环境的良性发展,也有益于全社会的长期共同福祉。(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赵宇嘉)
来源: 法治日报
思路清奇! *** 香烟超市售卖!严查!来源:赤峰公安
对于不少烟民来说
生活中最离不开的便是烟
累了困了来一支
有时一支烟
能让自己开心一整天
但如果你买到的是假烟
浪费钱不说
还有未知的有害物质吸入身体
......
想想都觉得可怕
连日来
松山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
聚焦“食药环知”领域突出犯罪问题
深入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
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食药环知”违法犯罪
近日,松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
涉案金额达20万元
2022年12月2日10时
松山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
接到移交案件线索
称李某某自2022年3月
通过 *** 大量购买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
通过快递邮寄至其工作单位
接到线索后
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线索内容进行调查
经查发现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22年期间
共计收到了多次假烟快递
随后将假烟使用网约车
运输至林西县某超市
其母亲曹某某处进行售卖
李某某明知其母亲邮寄的快递为假烟
仍帮助其母亲进行运输
2023年5月18日
民警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曹某某抓获
经讯问
曹某某供述其明知购买卷烟为假烟
仍对外销售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场扣押疑似假冒注册的卷烟约一千余盒
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李某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运输、储存、销售
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另外
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吸假烟有着更大的危害
广大市民购买烟草产品
一定要检验真伪
前往正规的具有烟草许可证的店铺购买
如遇非法生产或兜售假烟的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信源丨松山公安
“卷烟器”变香烟?线上非法售烟马甲多你在网上买过香烟吗?根据法律规定,烟草属于专卖品,禁止未经允许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近日,一些商家打着烟具的幌子实则销售香烟,甚至一些 *** 主播以各种暗号为掩饰,直播贩卖烟丝和卷烟器等烟草专卖品。
图: *** 某平台上输入“钢丝球”后弹出的卖烟直播画面 来源: ***
烟具代指香烟?挂羊头卖狗肉
按照规定,严禁通过互联网销售烟草专卖品和烟草专用器械。许多电商平台明确提示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但现实中仍有不法商家通过黑话、暗语或者“挂羊头卖狗肉”的手段,绕开平台审核和管控,在网上非法售卖香烟。
据《法制日报》报道,部分商家暗箱操作,逃避监管售卖烟丝。商家表面是一家线上烟具店,实则暗地里销售烟丝。在售卖烟斗网店中,页面展示为一款“实木云南烟斗”,当消费者点开链接,展示的商品图片则是各种不同款式烟丝。某卷烟器商家隐藏更深。线上页面展示、说明介绍、商品图片等全部显示卷烟器,但商品规格为各种烟草种类编号。另有商家打着“烟盒收藏”的幌子,一个空烟盒卖出真烟的价格。文案上暴露商家的心机——“烟盒收藏,懂的来,货品上心”。
“挂羊头卖狗肉”行为在短视频平台屡见不鲜。为了躲避平台审核,一些博主账号主页介绍表面没有出现任何与“烟”相关字眼。事实上,博主以“云南特产”“手卷丝”“特产粮”等暗号代指香烟,并引导用户添加私人联系方式,通过社交群达成交易。甚至有部分主播在直播间直接售卖烟丝,“便携式烟丝,厂家直销,牌子齐全,喜欢的家人们拍起来吧”。
线上售卖涉嫌违法
网上私自售卖烟草早已被明令禁止。商家在 *** 平台直播间销售卷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专卖品。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都属于烟草专卖品。
此外,有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经营范围仅限于实体经营,通过信息 *** 销售烟草制品,属于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的违法行为。
难道商家不了解烟草专卖相关法律?然而商家并不敢明目张胆地销售香烟,而是通过黑话、暗语或者“暗箱操作”的手段偷偷摸摸叫卖。显然,对于网上私自售卖烟草违法,商家心知肚明。但部分商家仍敌不过利益诱惑,挖空心思躲避监管,偷卖烟草非法牟利。
举一反三严厉查处
线上售卖烟草不仅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还可能导致青少年更多地接触烟草,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目前许多青少年习惯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学习和娱乐,极易接触香烟短视频和烟丝直播。在算法推荐加持下,平台不断推荐类似视频给用户,加剧香烟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进而对青少年健康造成危害。
建议加大线上线下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切断网上销售烟草的利益链。对于网上非法售烟现象,监管部门应采取严厉打击措施,查明线下供货商家,从源头上切断网上销售香烟的利益链。对于涉及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监管部门更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可以吊销其专门许可证,追究非法经营罪。
加强对相关直播与短视频内容的审核。目前, *** 关键词能一定程度智能识别不良现象和非法行为,是实施 *** 监督的重要手段。但暗语、黑话加大了监管难度。据报道,香烟暗语五花八门:“猫粮”“钢丝球”指代烟丝,“笔管”“粉笔”指代卷烟纸滤嘴,“机器”指代卷烟器,“黄龙”“绿花”“黑管”代替具体的烟名。从名称来看,商家销售产品与香烟毫无关系,而圈内人彼此“心领神会”,让智能监测系统难以察觉异样。对此,需要平台从技术和人工两个层面加强审核,让所有暗语、黑话快速现出原形,也让不法商家无处可藏。
作者:人民数据研究院研究员 张咏琴
“烟民”香烟告罄,不法分子看中“商机”!浦东警方破获一起 *** 诈骗案新民晚报(记者 杨洁 通讯员 马晓杰)疫情当前,小区内的封控管理也让不少“烟民”家中的香烟连连告罄。而不法分子就从中看到了“商机”,在团购群中私贩香烟,骗取买家钱款后就将其拉黑。近期,浦东警方破获一起冒充商店老板贩卖香烟的诈骗案。
图说:不法分子看到“商机”私贩香烟,骗取买家钱款后就对方拉黑 浦东警方供图
近日,浦东公安分局北蔡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己在微信群中购买香烟,没想到对方在收款后就将其直接拉黑。原来,李某在小区内的物资团购群中发现,有部分居民因买不到香烟而苦恼。李某则想利用家中库存的几条香烟进行售卖,赚取点差价。于是,李某就在团购微信群中谎称自己是某地区的烟酒商店老板,店内有大量库存香烟能进行销售。
之后,李某更是建立了一个自己的“采买香烟群”,让需要香烟的居民扫码入群,方便购买。眼见群内人数越来越多,李某则被利益冲昏头脑,面对居民们的需求更是来者不拒,逐一接单。而并没有这么多香烟的李某在收到买家的钱款后就直接将其拉黑,心想着由于疫情管控,对方也无法找到自己。众多香烟买家在被拉黑后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北蔡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迅速找到了李某的住址并将其抓获。李某到案后交代了自己在明知没有相关货源的情况下,却冒充商店老板实施诈骗,前前后后牟利已经超过一万元。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疫情期间警方将不遗余力、坚决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在 *** 相关商品时,也一定要擦亮眼睛,并做好凭证留存,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