麂子肉怎么做好吃视频,

牵着乌龟去散步 广角镜 43 0
挖冬笋想同时搞野猪,被大哥一脸嫌弃后学到了挖笋技巧

最近各大平台都有挖冬笋的视频,老婆催我也回老家去挖一点冬笋。

这个周末,联系好住在农村老家的大哥,说要回去挖冬笋。

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呢?我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垅叉的羊肠小道茅草丛生


变化太大的垅叉

老婆穿着羊毛大衣,也想跟着一起进山去而被嫂子阻止:“到山里可不是游玩,茅柴都有一人多高。”

大哥就带着我和儿子一起出发了。

小时候经常砍柴的垅叉,仅容一人过往的羊肠小道,已然茅草丛生,只能小心翼翼地边走边探路;小道边的耕田耕地已经荒芜,野草肆虐;山林茂密,林木郁郁葱葱。

遥想二十多年前,小时候的我和伙伴们肩着枪担,拿着柴刀,到这样的垅叉深处去砍柴。


仅容一人通行的羊肠小道


那个时候,羊肠小道被踏得光溜溜,耕田耕地里都有农作物,山上林木都被我们砍个精光,被挑回家生火做饭和取暖。以至于只能肩着枪担,跑到更远的地方。

枪担是专门挑柴的担子,一般用轻便的小杉树做成,两头尖尖好插入捆得结实的柴禾里,中间扁平不会使肩头疼痛。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逼仄的垅叉还是这个垅叉,溪水还是这样清澈,但是很少有人走进来了,曾经那个少年现在已四十多岁了。


溪水还是这样清澈


想搞野猪被嫌弃

羊肠小道这么不好走,于是我问大哥:“为什么不修一条大路进垅叉,荒芜成这样让人觉得好可惜。”

大哥说:“现在山外面做一个工好几百块钱,哪个还想在山里刨食?花那么多冤枉钱干嘛?早就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垅叉里都有野猪了。”

儿子听后顿时来了精神:‘‘能不能抓一只小野猪回家玩玩?’’


山上的竹林


我听了眼睛一亮:“能不能捕一只野猪回去?野猪肉很好吃。”

大哥一脸不屑:“你是在城里住傻了吧,野猪是保护动物你不知道吗?连麂子都不能捕了,捕猎保护动物是犯法的,现在每天有工作人员在宣传呢!”

说得我心里一惊:“那挖冬笋犯法吗?”

大哥像是看着外星人一样看着我:“冬笋不挖回家,开春也是烂在山里头,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忘记了?再说,自己家的山林,犯哪门子法?”

哦,久离农村,什么都不懂了。


竹山很难上去


尝到了挖笋技巧

走了很远的羊肠小道,才到大哥家的竹山。

竹山很是陡峭,沿途都是荆棘。

大哥爬山很溜,但我却气喘吁吁,儿子虽然从没有爬过山,但是由于瘦小也很灵活。

冬笋真是难找,但是难不住在老家的大哥,他告诉了挖冬笋的一些要点:


观察竹子


  • 先看竹叶。抬头看一下竹叶,黑绿色竹叶下面一般有冬笋。
  • 再看竹尖。再看竹尖,竹尖朝向哪一边,冬笋就在地上哪个方向。
  • 又看松土。有笋的地方的土壤,一般会隆起,用锄头轻轻扒开,土质一般很松散。
  • 挖笋技巧。锄头先轻探,把落叶扒开,有冬笋的话,就会露出 *** 的笋尖,再从边沿挖开就可以了。


冬笋收获


辛劳之后的收获

一开始我不会挖,在山上胡乱挖土,左扒扒,右抠抠,后来静下心来,终于挖到了两只大笋。

小儿子负责拿着蛇皮袋,到后来直喊提不起了,我轻轻一提,想着答应送给一些朋友,这些似乎太少了。

但是冬笋很难挖,个头又不大。


我挖到的冬笋


下到山脚,路边的金樱子,再也没有贪吃的小孩等不及成熟而采摘一光。今天采摘了一篮,准备拿回家泡酒。

辛勤就有回报,劳动就有收益。

今天的收获还是满满的。


金樱子

挖冬笋的技巧,你学到了吗?会挖冬笋的朋友们,以上技巧还有什么遗漏吗?请留言告诉我吧!

我是七零尾的高山,平时我喜欢读书和写作。喜欢我的朋友请加关注吧,会及时为您码出更好的文字,请记得帮我点赞、评论、收藏和转发哦!

血色山谷:濒危动物上餐桌 一起命案牵出买卖野生动物大案,猎户收购商食客37人获刑

森林中,一只麂子落入陷阱,发出凄惨的叫声,身体不停挣扎、发抖,它的一只前腿被捕兽夹夹断,只剩下皮连着……后来,猎户将它捕获截肢后养了起来,希望卖个好价钱。经过多次转手,它被卖到了一家养殖场,等待食客们的询价。幸运的是,在它被宰杀端上餐桌前,被四川凉山警方解救并放归自然。

经历九死一生,这只麂子得以重返家园。但另一只黑熊却没这么幸运,它被猎户架设的高压电击中死亡,后被人端上餐桌,警方发现它时只剩下熊油……

实际上,它们的遭遇,只是隐藏在深山密林中的“冰山一角”。2019年,四川凉山普格县警方破获系列重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100余人涉案, *** 遍及全国多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涉及野牛、小熊猫、黑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赤麂、果子狸等国家三有动物共计20多种类,涉及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狩猎罪等多个罪名。

今年,涉案37人受审,前端猎户、中端收购商、末端食客站上被告席。近日,普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37名刑事被告人被判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30人被判承担公益赔偿金45万余元。日前,办案民警向红星新闻记者揭秘了这条盗猎-收购-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黑色产业链……

被夹断前腿的麂子

一、 盗猎者

“当时想打野猪,第二天早上去看,发现打死一条黑熊,我们就把黑熊分尸了”

群山在云雾缭绕若隐若现,山谷之中,一头黑熊悠闲地走着,四处张望觅食,时而昂头打量周围。然而,它误入一个陷进,触碰到架设的电网,强大的电流瞬间将它击倒……位于川滇交界的四川省宁南县,地处横断山脉东北部、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境内群山起伏,大片原始森林是黑熊等众多野生动物生存的家园,但在巨大的暴利诱惑下,仍有部分偷猎者不惜铤而走险。

黑熊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这头黑熊的生命定格在2018年10月的一天,兰某某等三位村民是安装电网陷进的人,“当时是想打野猪,第二天早上去看,发现打死一条黑熊,我们就把黑熊分尸了。”

之后,兰某某等人将熊肉分给了村民,只留了值钱的熊油、熊胆、四只熊掌,熊油每人分了10多斤,“熊油卖了一些,500元一斤。”2019年初,160元一斤价格出售四只熊掌,卖了7680元,熊胆卖了4000元,三人将钱分了。

熊掌

实际上,这并非兰某某之一次猎杀野生动物。一直到2019年6月初,四川省普格县森林公安局(现为普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他在家中抓获,他的盗猎者面目才被揭开。

面对民警抓捕时,兰某某还发出疑问,“我到底什么事,为什么抓我。”时任普格县森林公安局政委邓明江上前提示了他一下,“你家里是不是有电瓶、 *** ,他(兰某某)一下子就知道了。”

在兰某某家里,办案民警搜出了 *** 、子弹和专门用于捕猎的高压电瓶、电网,还搜出许多没来得及出售的野生动物死体,发现熊牙及两包熊油、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标本。

熊油

查获的白腹锦鸡标本

说起盗猎原因,兰某某称,从几年前开始,他家田地里常有野猪出没,毁坏了不少庄稼,自己便花8000元 *** 了电瓶、升压器、电网,购买这些设备是为了打野猪,没想到打到一只黑熊。

在现场,他向民警承认打过猎,猎捕的野生动物卖了。“抓野猪都是在七八月,玉米和洋芋要成熟的时候,打了以后就拉到云南巧家以每斤10元左右卖了。”他还用电网打到过两只麂子,以40元一斤的价格卖出。很快,兰某某被抓的消息在村里传开,不少村民感到有些意外,“看起来是一个老实人。”

据兰某某陈述,他家有2个孩子,都上了重点大学,他现在“非常后悔”,担心自己被捕后孩子没钱读大学,也担心因自己违法犯罪影响到子女的前程。

随着兰某某等一批猎户落网,四川省普格县警方办理的“5.13”系列重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逐渐告破。

“从狩猎、收购、销售、运输,把整个犯罪链条都打透了。”普格县公安局副局长马志林介绍,该案涉及100多人, *** 遍及云南、贵州、广东、福建、四川、湖南、广西等多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

猎户家里查获的捕猎工具及野生动物制品

二、命案牵出的线索

酒桌上开玩笑一枪打死同伴,几人喝酒竟是为庆祝捕猎了三只麂子……

这起案件的线索,其实源于普格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命案。

2019年3月,公安部召开会议,在全国展开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普格警方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线索展开了广泛深入的排查。

警方召开专题会

马志林从事刑侦工作,在摸排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线索时,发生在普格县的一起命案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五个人在一桌喝酒,基本都酒醉了,其中的黄某用自制 *** 进行炫耀,旁边一个人就说‘你敢不敢开枪(试试)’,两人在开玩笑过程中,黄某拿着自制枪对着那个人开了一枪,结果当场打死了对方。”

马志林回忆,他们在侦办过程中发现,几人一起喝酒是为庆祝捕猎了三只麂子,还在冰箱中发现四只麂子死体。

案发后,黄某逃离了现场,经警方调查,黄某是四川会东县人,他和同乡林某来到普格县,是为了售卖用于捕猎野生动物的电瓶,无意间闯下大祸。一周后,黄某向宁警方投案,最终黄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对这起案件,马志林进行了分析和研判,“非法持有 *** 和高压电瓶,应该是长期以此为业的人,他们的活动范围在哪里,还有没别的同伙?”发现线索后,普格县公安局和普格县森林公安局开了一个研讨会,安排民警赶到黄某家乡调查。

民警了解到,黄某和林某常年在山里非法捕猎,他们的主要手段是利用高压电瓶捕杀各种野生动物。黄某杀人入狱后,林某并没有收手,还在从事猎捕野生动物营生,售卖猎物给他人以此牟利。

经深入调查,一个叫艾某某的男子进入警方的视线,“他是宁南县的人,他是这些野生动物的收购者,平时有时间的话,他也亲自上山捕猎野生动物。”

艾某某被警方抓获

当民警赶到艾某某的老家侦查时,发现他家与其他村民的家不同,四周装有监控探头,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没有贸然行动。

“我们发现他家藏有不少野生动物,很多都是用铁笼关起来的。”民警侦查得知,艾某某是一名大量收购野生动物的人,“要把这条线索继续深挖下去,他的背后一定隐藏着更多的违法人员。”

2019年5月13日,普格县警方上报案情之后,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和凉山州森林公安局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抽调州、县骨干民警成立5.13专案组,案件的侦查工作随即向纵深展开。

三、交易笔记

在他家床下找到两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记录了2016年至2019年5月,所有交易过的野生动物,包括时间、金钱、姓名、品种都有很详细的记录……

艾某某收购这些野生动物之后,究竟卖给了谁?

民警侦查发现,艾某某长期游走在云南、四川的山区,有人猎捕到野生动物就会联系他,开车上门收购各种野生动物,活体囤积在家里择机出售。

“他收购的斑羚、果子狸、麂子、野猪等野生动物活体,卖给了一个叫刘某某的下家,死体多数卖给了一个叫王某某的人。”以艾某忠为主线展开调查,民警查清了部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019年5月31日,专案组的民警得知消息,艾某某将和下家刘某某交易野生动物,专案组决定,在两人交易的时候实施抓捕,争取人赃俱获。

然而,刘某某却没有出现,邓明江也觉得奇怪,“一般都是刘某某开车到艾某某的家实施交易,但那一天刘某某迟迟没有来。”

那天,艾某某从家里驾车去了云南巧家县,抓捕小组决定将他先行抓捕归案。中午,民警在川滇交界的一处桥头设卡,这里是艾某某回家的必经之路,民警成功将其抓获。

民警来到艾某某的家,庭院里传出阵阵动物的鸣叫声,圈舍中有各种野生动物。看到这么多动物,民警感到十分震惊,“有果子狸,刺猬等,很多种动物,像是一个小动物园,活体野生动物有60多只。”

艾某某家里收购囤积的野生动物活体

在屋内,有一个容量很大的冰柜,里面放着一袋袋冻肉,这些都是没出售的野生动物死体,有野猪、麂子、果子狸、红腹锦鸡等,民警对冻品进行清点,在他家院子摆了一地,令人触目惊心。

艾某某家的冰柜的野动物死体

艾某某家查获的野生动物死体

在搜查中,民警有了重大发现,在他家床下找到两本厚厚的笔记本,上面记录了2016年至2019年5月,所有交易过的野生动物,包括时间、金钱、姓名、品种都有很详细的记录,这成了破获案关键。

艾某某和他的账本

比如,2019年1月4日,艾某某从猎户兰某某手中以7680元价格收购4只熊掌,从马某某手中以2000元的价格又收购了4只熊掌,收购的这8只熊掌又卖给了刘某某。

艾某某只有小学文化,他称知道收购野生动物违法。经警方查明,2016年以来,艾某某从24名猎户手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50只,果子狸306只,麂子64只,野猪28只,豪猪14只。

果子狸是猎户用夹子夹住的, 艾某某收购后先养起来,等伤了好了以后,再统一卖给刘某某。他从猎户手中收购一只的价格在200元左右,但卖给下家一只一两千元,堪称暴利。

民警根据艾某某的笔记核实,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28日,他一共卖给刘某某果子狸212只,麂子12只,野猪11只,斑羚42只,豪猪3只,其中部分交易未记录在笔记本上。

“这是一起重特大涉嫌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民警介绍,缴获的笔记本,记录着众多野生动物的来源去向,成为艾某某涉嫌犯罪的重要证据,也给专案组提供了侦查方向。

四、“大鱼”

刘某某才是犯罪链条上的“大鱼”,他长期以养殖户名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他还狡辩说他的动物全部是养的……

据警方介绍,刘某某才是犯罪链条上的“大鱼”,他长期以养殖户名义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艾某某落网的当天,抓捕刘某某的行动在云南省会泽县展开。

他的养殖场远离村庄住户,坐落在一处偏僻的山坡上,平时大门紧锁,陌生人根本无法进入,在当地也显得颇为神秘。办案民警苏渊铭还记得,这个养殖场靠着山体,像砌楼梯一样建起来的,有五层之多。

当时,刘某某不在养殖场,民警让饲养员打开大门,对养殖场检查发现,里面隔成了小间,动物们见到陌生人,在屋子里面乱窜,里面有斑羚、麂子,还有大大小小的果子狸,有的果子狸刚出生。

刘某某养殖场内的野生动物

“果子狸发出呲呲的叫声,看到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就这样被关在笼子里面,挺心痛的。”民警介绍,刘某某一直是打着养殖场的名义,干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勾当。

“刘某某办的许可证是饲养三有动物,只有赤麂和果子狸这两种。”邓明江说,即便是驯养三有保护动物,也要有合法来源证明,若来源不合法,同样违法。

在养殖场内,有一只靠三条腿奔跑的麂子,给民警苏渊铭留下了很深印象。“刘某某狡辩说,他的动物全部是养的,我说谁养的动物会把脚给夹了,据我们了解,这只麂子是猎户猎捕的,夹子把它的一只前腿夹断了。”

民警发现,养殖场内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这种野生动物显然不在准许的驯养之列,“经我们调查,斑羚是被非法猎捕后,刘某某收购回去的,但他坚决否认,称是从外地引种得来的。”

邓明江介绍,刘某某提供的一个引种证明在贵州黄平,专案组派出民警到黄平调查,核实下来该证明是假的,对方称从未出具过引种证明,更不认识刘某某。还有一个证明来自湖南,民警到当地核实,发现也是假的。

民警对刘某某的家进行搜查,结果证实他从事的不是所谓驯养三有动物那么简单,在他家搜出了电瓶、电网,以及活的刺猬、野鸡等。在他家冰柜中,还发现了野生动物死体,有斑羚、麂子、熊肉等。

然而,在对刘某某实施抓捕时,民警遇到了不小麻烦,马志林回忆,“他(刘某某)当时威胁我说,你信不信我可以跑掉,他的亲戚还拿起棍棒、刀子、斧头来围攻我们。”在现场,马志林等人当场宣讲了法律,在得到云南当地警方及时增援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终于被民警带回普格县,展开进一步调查。

在刘某某的微信群里,充斥着买卖野生动物的内容。民警发现,他发布了许多捕杀野生动物的图片和视频,还有交易转账等证据。为方便交易,刘某某每趟支付600元为报酬,雇佣一名司机专门驾车运送野生动物。

刘某某发的一段小视频称,“活的穿山甲,有货。”另一段视频称,“谁要穿山甲的,赶紧了,只有两只了。”还有一段售卖熊掌的视频,“熊掌两对。”

穿山甲

“他的手机上还有什么杀熊的视频,在养殖场里面杀熊,他是在猎户的手上收购的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二级、三级野生保护动物都有。”民警安体说。

专案组通过对刘某某、艾某某涉案证据的梳理,警方掌握了大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嫌疑人信息,抓捕行动随即展开。

民警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54人,扣押斑羚、白腹锦鸡、岩角鸡、果子狸、赤麂等各类野生动物活体207只,各类野生动物死体25只,各类野生动物制品117件,缴获大量高压电瓶、枪支弹药、 *** 、夹子等。

查获的野生动物死体

2019年6月一天,在普格县的一处山坡上,民警举行了一场野生动物放归行动,这些野生动物经历了九死一生后,终于回归森林,重返家园。

放归野生动物

五、食客

濒危动物被当珍馐端上餐桌,一些人认为吃了有地位有面子

证据表明,刘某某长期大量收购野生保护动物,用于转手倒卖牟取暴利。民警调查发现,刘某某在收购野生动物后,转手卖给一些餐饮店或消费者,被当成“珍馐”被端上餐桌。

一段刘某某与客户语音聊天显示,他称自己卖的东西保证是纯野的,是山上跑的。然后,客户回复说,“你要卖给我的,一定要是野的哟,家养的不要。”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正是野生动物消费市场 *** 了野生动物的源头犯罪。在这条黑色利益链上,一只野生动物从猎户手中卖出,经几个环节转手,端上餐桌的价格可翻几倍,甚至数十倍。

为彻底打掉这个犯罪链条,警方对销售终端进行了深挖。民警苏渊铭负责调查末端购买者,一些购买野生动物的食客“浮现”出来,“有的人以为自己有钱,就买点野味来吃,我又不去打,可能不是个啥事儿。”

虽然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日益增强,但仍有一部分人存畸形消费心理,认为消费野生动物“有面子、有地位、能滋补”。食客们交代,没有吃过这些野生动物,就想尝一下什么味道,都有一种好奇心。

斑羚又名青羊,当地人又称“岩羊”、“野羊”。一名刘姓食客交代,2018年,他在刘某某出购买一只活体斑羚,怕被别人看见不好,于是将其拉到山上宰杀,把肉拿到餐馆加工,用于请客。

解某某在刘某某处购买过穿山甲和斑羚食用。“以为他(刘某某)有手续,是合法的,他称特种行业不仅可以养,还可以收购。”解某某交代,购买野生动物宰杀后,在家中和亲戚朋友一起吃了。

这起案件中,警方还查获了高鼻羚羊角、犀牛角、巨地穿山甲、大象皮张、麝香、斑羚角等大量纳入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公约的极危动物制品和国家保护动物制品。

在普格县森林公安局一处库房中,民警拿起两只羊角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这可不是普通羊角,经专业机构鉴定,这是高鼻羚羊的角,全球的数量极少。”

民警展示查获的高鼻羚羊角

资料显示,高鼻羚羊属于牛科,仅雄性具角。由于羚羊角是为名贵药材,长期遭到大量捕杀,中国的野生种群已经灭绝,原分布于俄罗斯南部、蒙古及中国新疆北部,现仅见于俄罗斯。

在库房中,还有白腹锦鸡的标本,其尾部的毛很长、很漂亮。随后,民警苏渊铭拿起一把 *** ,说对这支枪的主人印象很深,“据他交代,用这支枪打掉了十几只白腹锦鸡。”

六、审判

猎户、收购商、食客都成被告人,37人获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

2020年6月16日,普格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某某、艾某某等37人受审,前端的猎户、中端的收购商、末端的食客都站上了被告席。

在一整天的庭审现场,当地检察干警、法院干警、公安和森林公安干警以及群众共100余人全程现场旁听庭审,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活动进行监督。

庭审现场

近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普格县检察院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双措并举、双管齐下,依法对“5.13”系列重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提起公诉,并提起普格县首例保护野生动物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该案涉及有野牛、小熊猫、黑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赤麂、果子狸等国家三有动物共计20多种类, 涉及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狩猎罪等多个罪名。

经过法院审理,近日一审宣判,37名刑事被告人获十三年、十一年、五年等不同刑期并处罚金,30名刑附民被告人被判承担公益赔偿金458577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办案民警看来,这起案件与众不同的一点就是,连末端购买野生动物食用的人也一起打击了,真正形成了教育一批、处理一批和震慑一批。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再次成为社会共识。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民警表示,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我们自己。面对“野味”要坚定说不,与动物和谐共处,这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大自然告诉我们的标准答案。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部分图片警方提供)

编辑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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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不足6000只的黑麂,他家冷库有4只!“野味大亨”获重刑

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黑麂分布范围十分狭小,总数不足6000只。但在村民夏某某的家中却一次查获了4只。另外,执法人员在其家中还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俗名猫头鹰)、鹰,以及豹猫、鼬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法院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某表示认罪、服判。

冷库中的动物数量令执法人员震惊


冷库内大量被非法捕猎的动物。

2017年底,一家名为“让候鸟飞”的民间公益护鸟组织向常山林业部门举报,称在常山天马街道某村村民夏某某家中,发现大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当常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赶到夏某某家中,打开他家的冷库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冷库里全是冰冻成小山一样的动物尸体,虽然部分已经被脱去了毛皮,但大量尸体仍保存着完整的模样。据执法人员现场描述,动物们的身上都伤痕累累,有不少前腿骨折,明显是被野猪夹之类的猎捕工具所夹断的,看着令人痛心。

除了麂,夏某某家里还搜出豹猫、鼬獾、猪獾、狗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共计20余种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经清点总量共计314只(条)。其中除蛇类外,其他动物均已死亡。

经鉴定,其中的4只黑麂、4只猫头鹰和1只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1月,浙江省常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

有“下线”的“野味大亨”

这么多的珍贵野生动物,究竟从何而来?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夏某某只承认这些全是他收购来的,再问及详细,便顾左右而言他。尤其对从自己家中搜出的4只黑麂,他要么说“没参加过培训不认识黑麂”,要么说“以为是小麂才收购来的”,多次强调自己分不清黑麂、黄麂、小麂,且称自己从未给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脱过毛……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夏某某“零口供”及核心证据不充分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和同事决定自行补充侦查。经走访夏某某的同行和村民后,检察官了解到,今年56岁的夏某某是常山人,以收购野味为生,常年在芳村、新昌乡、球川镇等地从事野味收购生意,而且“生意做得很大”。有村民提到,自己有的时候捕获野物后,还常拿到夏某某家开的肉铺里出售。

除了常年大量收购,夏某某还有不少“下线”。一旦有人要买野味,分布在吃食店等地的夏某某的“下线”就会将买主介绍到夏某某处购买。广泛的收购和销售下线,使得夏某某在当地俨然已是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

据查,夏某某持有《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但这两本证书核准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中,只包括华南兔、野猪和小麂和王锦蛇等4种蛇类,同时对经营利用的数量也有限制,并要求来源合法。显然,夏某某家中搜出的大量野生动物,已超出核准经营利用范围。

 

“作为一名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承办检察官透露,在夏某某家中还搜查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

通过取证,检察官还得到了夏某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夏某某从他人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常山县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野生动物死体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重刑,他家中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无害化处理现场。

案件告一段落后,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承办检察官表示,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夏某某本应积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但他却知法犯法,竭泽而渔,且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以吨计、种类达数十种,可谓胆大妄为至极。“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


来源:正义网

男子邀友吃野生麂子 烫皮去毛拍视频发朋友圈被抓

来源:北京晨报头条号

男子花700元买到一只野生麂子,邀请两位好友一起吃,为了炫耀,还在给麂子烫皮去毛的时候拍下视频,并发到朋友圈中。

12日,记者从四川省森林公安部门了解到,3人的行为被人举报后,警方对他们进行了调查,因为该野生小麂属于三有动物,不但3人将面临三千至一万五的罚款,意外捕获这只麂子的村民也将面临行政罚款。

安铁夹机捕豪猪 村民意外捕到野生麂子

记者了解到,3人在朋友圈中炫耀的麂子,是在古蔺县石宝镇被抓到的。

今年5月15日,接到网友举报称石宝镇有人涉嫌杀害野生动物一事,古蔺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查,这只野麂子,是被村民刘某意外捕获。

刘某,家住石宝镇白泥乡菜板村,因自家种植地里的红薯、土豆常常被豪猪啃食,为了猎捕豪猪,他将以前捡到的铁夹机放置在地里。5月12日,刘某放置的铁夹机却意外猎捕到了一只野生麂子。此时,麂子的右前肢已被夹伤,刘某见是野生动物,认为能卖个好价钱,便想把这只麂子卖了。之后,经朋友介绍,他已700元的价格将麂子卖给赵某林。

3人吃野生麂子 拍视频发朋友圈被人举报

赵某林买了小麂后,把麂子提到石宝镇白马村朋友的家中,并约上另一位好友一起品尝“野味”。

在给小麂烫皮、去毛的过程中,一位朋友拍下视频,随后就把视频发到了微信朋友圈。有网友看到视频后,通过 *** 向森林公安局举报,石宝镇森林派出所民警接举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事件发生地连夜摸排线索,进行调查,最终,通过多方努力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历时42小时将此案件破获。

“经过林业局工程师的鉴定,该野生小麂属于三有动物。”鱼化镇森林派出所所长苏泽黔说,根据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关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 *** ,一只野生小麂的价值三千元,赵某1 、赵某2、赵某林这三人将面临三千至一万五的罚款。

而意外捕获麂子的刘某将没收违法所得即700元钱和猎捕工具即一个铁夹机,并处罚款三千到一万五之间的罚款。

全世界不足6000只的黑麂他家冷库有4只 常山“野味大亨”获重刑

2019-04-03 09:53 | 检察日报

黑麂。东方IC 资料图

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全世界仅存不足6000只。但在浙江省常山县村民夏某的家中,却一次查获了4只,而且已全部死亡。除此之外,夏某家还藏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俗名猫头鹰),以及豹猫、鼬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国家保护动物。

为什么一个村民家里会有这么多野生动物?原来,夏某是一个野味收购贩卖者。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他可是一个十足的“野味大亨”。

村民家冷库令执法人员震惊

2017年底,一家名为“让候鸟飞”的民间公益护鸟组织向常山县林业部门举报,称在该县天马街道村民夏某家中,发现大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当林业局执法人员赶到夏某家中,打开他家的冷库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冷库里全是冰冻成小山一样的、死去的动物,虽然部分已被脱去了毛皮,但大量动物仍保存着完整的模样。比如当地山里常见的小麂,以及非常稀有的黑麂。动物们的身上都伤痕累累,有不少前腿骨折,明显是被猎捕工具所夹断,令人痛心。

除此之外,在夏某家里还搜出豹猫、鼬獾、猪獾和已经被脱毛的猫头鹰、鹰等共计20余种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经清点总量共计314只(条)。除蛇类外,其他动物均已死亡。经鉴定,其中的4只黑麂、4只猫头鹰和1只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8年1月,常山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此案,承办检察官郑勤在初步了解案件后,非常震惊。“黑麂这种动物,我们小时候就听大人说过,颜色很漂亮,跟本地常见的小麂有明显区别。”郑勤说,经了解,黑麂仅分布于我国江苏、浙江、安徽和福建四省交界处,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全世界的总数量不超过6000只。而夏某的家中,竟一次就搜查出4只。

有大量“下线”的“野味大亨”

麂子肉怎么做好吃视频,-第1张图片-

这么多的珍贵野生动物,从何而来?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夏某只承认这些全是他收购来的,再问及详细,便顾左右而言他。

尤其对从自己家中搜出的4只黑麂,他要么说“没参加过培训不认识黑麂”,要么说“以为是小麂才收购来的”,而且称自己从来没给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脱过毛。

经调查,夏某今年56岁,以收购野味为生。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这些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吗?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夏某“零口供”及核心证据不充分的困境,办案检察官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在走访夏某的同行和一些村民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夏某常年在芳村、新昌乡、球川镇等地从事野味收购生意,而且在当地野味贩销行业知名度很高。一些违法捕猎的村民捕获野物后,还常拿到夏某家人开的肉铺出售。

除了常年大量收购,他还有很多分布在吃食店的“下线”。一旦有人私下要买野味,这些“下线”就会将买主介绍到夏某处购买。广泛的收购和销售“下线”,使得夏某在当地成为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

经查,夏某持有两本许可证——《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但两本证核准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中,除了王锦蛇等4种蛇类,只包括华南兔、野猪和小麂,同时,对经营利用的数量也有限制,并要求来源合法。显然,夏某家中搜出的大量野生动物,已超出核准经营利用范围。

“作为一名有着20余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更不可能不知晓黑麂、猫头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郑勤说,更何况,在夏某家中还搜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不可能“无法区分”。

通过取证,办案检察官还得到了夏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他从别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已涉嫌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夏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最终表示认罪服判。

死体野生动物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刑,从他家中搜出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该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郑勤表示,夏某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知法犯法,竭泽而渔,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郑勤说。

(原标题《全世界不足6000只的黑麂,他家冷库里有4只 大量收购野生动物,“野味大亨”获重刑》。编辑 徐婷)

夫妻争吵后妻携3岁女7楼坠下,夫拍坠亡照发女方家属群“过来收尸”,现场视频显示路人曾提醒妻子当时还有气

前一晚夫妻为女儿患感冒就医争吵,次日早晨妻子携女儿双双从7楼坠下,丈夫将妻女坠亡带血照片发送到女方家属微信群内,还发送“过来收尸”4个字。

10月20日,重庆伍女士的亲属向华商报记者表示,男方桂某冷漠无情,长期家暴导致伍女士母女俩陨命。事发后,单位只是象征性地给予桂某严重警告处分。如今,母女俩离世一年多,女方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伍女士已经火化安葬,入土为安,之后我们走了行政复议和检察院复核。”


>>>夫妻整宿吵架

妻子带3岁半女儿坐书房窗台坠楼身亡


“他们工作生活在开州,在当地买了房子,我们老家在万州,这是两个县。”伍女士的亲属介绍,伍女士1986年12月出生,大学毕业后成为开州某中学高中语文教师,2016年与开州区某单位公务员桂某结婚,很快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

伍女士亲属告诉华商报记者,婚后夫妻俩一直闹矛盾,但没想到,2020年国庆长假之一天,33岁伍女士的婚姻会以如此惨烈的悲剧收场。

“两口子为娃儿不舒服半夜(9月30日)吵架,一直吵到(10月1日)早上7:00左右,桂某出去跑步,7:50左右回来,然后就发现我妹带着3岁半女儿坐在书房窗台上,门被反锁进不去,到8:17,她们就坠楼身亡。”

伍女士亲属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2020年10月1日8:19,桂某在伍女士的亲属微信群里,先后发了两张女儿和妻子坠亡带血照片,还发送了“过来收尸”4个字,算是通知了女方家属。

男方将妻女坠亡带血照片发送到女方家属微信群,还发送“过来收尸”4个字


>>>危急时刻还吵

“全程没打求救 *** 路人提醒她还有气”


伍女士65岁父亲证实,根据附近居民拍摄的现场视频,桂某怀抱孩子坐在地上,手里拿着手机,女儿伍女士就躺在附近不远处。

“在我女儿携孙女站上窗台的危急时刻,他们之间还有激烈争吵。妻子女儿出事后,他竟然不闻不问,事发前后都没打过120叫救护车,也不报警,而是给我女儿、孙女拍照发送到我们亲属的微信群,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过来收尸’。”

“我们气愤的是,他全程都没有拨打求救 *** 。”伍女士亲属表示,母女俩坠楼后,是附近居民拨打120急救 *** ,打110报警,桂某表现得很冷血,“事发前后共28分钟,他连110和120都没打。”

“他一个劲跟她吵,邻居都说他们一直在吵架。”伍女士亲属认为,桂某并没有想着救人,也没有之一时间给女方亲属打 *** 。

“8:12他就在微信群里说好好劝劝你姐,好说好散,没必要把命搭上。当时是国庆节1号之一天,早上8点多,群里有28个人,很多人还没起来,更先看到信息的是一个堂弟,我当时还在睡觉,如果当时他给我打 *** 的话,我肯定把她劝的回来。”

伍女士亲属表示:“如果他真想救的话,就不会在她坠楼前四五分钟发信息了,而是很早就给女方亲属打 *** ,给110、120打 *** 。”

华商报记者看到,亲属提供的两个现场视频,其中一个视频画面显示,有附近居民上前提醒桂某,“这个(伍女士)还有气哩!”

伍女士亲属说:“她坠楼最开始还有气,这个视频显示,路边的人提醒他说她当时还有气,但他都没有打120。”


>>>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说是直接手推下去的才构成故意杀人”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2020年12月出具的两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警方指派有关人员对伍女士母女俩尸体进行死亡原因、致伤方式推断鉴定,鉴定意见认定伍女士系高坠致心脏破裂,其女儿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

“当时警方是调查了的,但早晨目击者少,又是发生在7楼,基本看不到屋子里面的情况。”

对于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伍家亲属不服,“后来排除了他的刑事责任,我们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检察院申请复核,复议结果都是认为他不构成故意杀人,从法律方面来说,公安机关要直接手推下去的才构成故意杀人。”

开州区公安局2021年2月出具的复议决定书显示,申请人伍女士的父亲对开州区公安局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申请复议。经审查,认为桂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维持不予立案。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申请复核,或者向开州区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

2020年国庆长假之一天,33岁伍女士的家庭婚姻以惨烈的悲剧收场


>>>丈夫被指家暴

起诉离婚又撤诉“他脾气暴躁嘴毒不饶人”


伍女士和朋友的聊天记录显示,2017年7月,伍女士曾向朋友坦承:“我被接回娘家了,我男的把我打了……所以我想离婚了。不是争执后磕绊到,是真的下了狠手。”

2019年2月,伍女士称住在宾馆,跟朋友提出借宿请求,原因是“男的把我打了。”

伍女士亲属承认,夫妻俩一直有矛盾,自己也曾劝伍女士离婚。“他这个人脾气暴躁,嘴毒不饶人,甚至在我们全家人,家里亲戚面前都有过发飙,2017年那次伍女士都被打得头破血流,报警验伤都做了。”

伍女士亲属表示,这些报警和验伤证据在伍女士的手机里,“但她的手机在警局,我们都看不到,我们双方都想拿到这个手机。”

伍女生亲属说:“也就是这次,我认定他这人不行,一直劝她离婚,但她自己也有一些顾虑,好比2019年她以家暴为由起诉离婚,最后自己又撤诉了,主要还是在乎她的女儿。”

对此,伍女士的父亲称,“我女儿是心软撤诉,她担心孩子长大责怪妈妈(爸爸得绝症,妈妈还要求离婚),但撤诉后,才发现男方是担心以家暴名义起诉离婚会影响他的仕途。”

2019年5月的聊天记录显示,伍女士称自己原本已起诉离婚,“后来他说长肿瘤了,骗我去撤诉了……”

2020年9月30日,伍女士给亲属发消息表示想离婚,“把娃儿给带我确实很困难,感觉哪儿都要花钱,要去租房子,要请人早上送娃儿。不要娃儿,没想头,估计更过不下去。”

事发当晚,伍女士发朋友圈称女儿半夜噩梦大哭,并称好不容易重拾的些许信心,生活工作上的憧憬,在一声一声谩骂中瞬间又坍塌……3年,原先的那份坚韧磨得所剩无几,一别两宽,可好?想摆脱,又让你无处可逃。”


>>>丈夫系公职人员

吃野生动物肉被罚款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他(桂某),我们根本都没往这方面想过(指找单位)。”伍女士亲属认为,桂某身为公职人员,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没有好言好语安抚,由于桂某的家暴和语言暴力,伍女士才走了那一步。

伍家亲属向开州区纪委反映,相关通话录音显示,纪委已对桂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他有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我们没见过文件,这还是女方家属打了很多 *** 投诉才说的,只是党内严重警告,班照上,这是我们最接受不了的地方。”针对桂某被处分,伍女士亲属表示很勉强,认为并非直接针对其妻女坠亡才对桂某作出的处分,而是因为举报在桂某家中冰箱里发现野生动物肉。

伍女士亲属说:“森林公安有书面鉴定结论,那些麂子肉和野猪肉,经过鉴定属于三有动物,开始纪委一直在等野生动物肉的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公布后,桂某被开州区林业局执法队罚款,纪委才说看能不能党内立案,才给他处分的。”


>>>丈夫打骂妻子

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构成虐待罪、侮辱罪


10月22日,华商报记者从开州某机关单位证实,33岁桂某是部门副科长,“他在另外一个科室。”

华商报记者询问对其党政纪处分情况,“作为同事,我没有打听这个事,这种事情也不好专门打听。”有工作人员表示,更好问桂某本人。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桂某办公室的座机和其手机,但其一直未接听 *** ,截至发稿,也未回复记者的采访短信。

2020年5月开州区检察院控申案件回复函显示,经审查,2020年10月1日凌晨,因女儿夜间哭闹及感冒就医问题,伍某、桂某夫妇发生争吵,当日7:49,桂某独自离家晨跑回到家中时,发现书房反锁,女儿在书房内哭泣,伍某在书房内表示要带着女儿去死。之后,桂某发现伍某怀抱女儿坐在书房窗户上欲跳楼。桂某强踹房门未果,遂到隔壁房间窗户边劝阻,双方未发生身体接触。

在7:51至8:10期间,伍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意欲轻生的信息。伍某后通过微信向其哥哥发送信息,请其处理自己留下的外借款、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事宜,还发送一段坐在书房窗户上的 *** 视频。伍某在视频中表示,如其死亡,其住房公积金留给父亲养老。桂某在伍某亲属所在的“伍家大院”微信群中先后发送了“伍某要跳楼自杀”、“好说好散,没必要把命搭上”等信息,还拨打自己母亲 *** ,问询书房钥匙等。

其中,在8:02分,有人在某药店门口发现伍某抱着女儿坐在书房窗户外,桂某在隔壁窗户,并拍摄照片一张。

8:10:56,伍某的手机关机,8:14:1,伍某的姑姑拨打桂某 *** ,了解相关情况。在通话过程中,女儿和伍某分别于8:17:13、8:17:16从书房窗户处坠落到住宅楼外地面。

开州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母女俩的死因是高坠伤所致,不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正确。理由是桂某和母女俩处于不同房间,桂某无法拉扯二人,虽然证人对女儿坠楼的原因说法不一,称女儿是从伍某身上滑落或被抛下,都不能证实是桂某所致。伍某体表没有其他伤情,其属于高坠伤,故其死因与虐待、侮辱没有因果关系。

检察院认为,伍某与桂某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有打架,桂某有打骂伍某的情况,但伍某在报警后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只要求作为离婚诉讼时的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桂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侮辱罪。


>>>拒收律师函

丈夫是语意柔和劝解还是“ *** 式劝阻”?


伍女士亲属表示,2021年9月15日委托律师给桂某发律师函,但邮件寄出后显示被收件人拒收而无法派送,“我们给男方发律师函,但他拒收。”

伍家亲属委托的律师想向桂某寻求答案:“不报警急救,反而在一旁操作手机拍摄妻女照片,并发送到女方亲属微信群里告知‘过来收尸’,躺在旁边的两具尸体,不是你的仇人,而是你的至亲,当时做出这一系列行为的动机和原因是什么?”

33岁伍女士生前为高中语文老师,性格柔和,与学生和同事相处有口皆碑,不可能因为凌晨女儿感冒问题突然就去寻死。

律师希望桂某就这部分疑点进行说明:“凌晨吵架至7:49回到家中,妻子表示在书房内要带女儿去死,这段时间是否发生争吵甚至冲突,导致妻子产生自杀倾向?”

此外,桂某强踹房门未果,随即到隔壁房间窗户边劝阻妻子,律师想知道桂某是如何劝阻的,采取的语言是真正的语意柔和地劝解,还是诸如双方往次吵架妻子生气离家出走时“ *** 式的劝阻”。

“这也是我们女方家属想了解的,从来没得到过答案的。”伍女士亲属告诉华商报记者:“我们至今有些东西没有答案,比如前后28分钟都没想过打110、120,比如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居然还去骂人家,警方问询的时候他居然说是想把我妹劝下来,我就想问问他到底是啥心态?发让女方家属‘过去收尸’他是怎么想的?”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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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之后,野味之“惑”:19名院士学者联名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


被发现正在贩卖的野生动物

封面新闻记者 杜江茜

眼下,疫情防控狙击战全民参与,爆发源头的华南海鲜市场已是一片寂静。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2020年1月25日0-24时,2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88例,新增重症病例87例,新增死亡病例15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1例,新增疑似病例1309例。

面对病毒源头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的现实,掀翻“野味餐桌”,再次成为在扼制疫情之外的另一重点诉求。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更早一点,1月23日,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等19名院士学者公开联名,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建议全国人大紧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写入法条之中。

“控制甚至杜绝野生动物的食用和相关贸易,已经不仅仅是生态保护的需要,而且对公共健康的风险控制意义重大。 ”联名信中,如是写道。


一家野味店的“明码标价”


舌尖上的“野味”

“妈,你喂我吃的啥?”

“好东西,吃了以后你会长得更高。”

直到现在,李曼都记得小学三年级时,她被灌下的那碗汤。有点腥,泛着橙黄的油,她被恶心到后面二十多年里,都不愿意再吃一口鱼肉。而那道大人口中营养丰富的菜,是炖的野生娃娃鱼,这种学名大鲵的两栖动物,被称为国宝之一。

长大后,李曼加入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组织。她的家乡在大巴山下,丰富的森林资源,经济的迅速发展让吃野味这件事,被愈发披上“面子”外衣。

孔雀宴、大雁汤、鳄鱼烤串、野猪肉……这只是“野味圈”的“入门级”,除了穿山甲壮阳、果子狸治痔疮等偏方的吸引外,这几年,在野味吃法上的花样越来越多。前几年,高涨的“吃蛇”热情,让野生的蛇供应不足。在南方,野味代表“龙凤斗”,就是蛇和果子狸炖成一锅。

“这几年,有一种吃法叫‘蛇咬鸡’,就是当着食客的面,用蛇将鸡咬死,再炖成鸡汤。”李曼觉得更难以接受的是,不少人会全程拍照,再发到 *** 上炫耀,“这种少见的和没吃过,让吃到野味成了一种资本。”


终端食客的增加,带动了上游盗猎和售卖的链条。

严重和泛滥——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总干事邵文杰,以此形容他所感受到的野生动物销售链条。

天津捕捉的大雁、内蒙古宁夏抓到的野兔、还有安徽、浙江、广州、广西、四川……来自全国各省份的野生动物,被收购的人囤积起来,再运输到二级贩子那里,更高级的,还会有总的经销商,他们掌握着大量需求的信息资源,负责将这些野生动物资源分发到各地。

大胆和隐秘,是这些年野味生产链的特点。邵文杰遇到过隐藏在茶叶店里的销售点,或者是只有用暗语才能沟通的野味饭店,但同时,想要购买更加省时省力的抓捕器材更加便利,例如电网、模拟鸟叫的机器、强光手电等,都能在 *** 上轻而易举的买到,潜伏在不少销售群里,甚至还会有捕捉者的“业务交流”和“视频授课”,内容都是关于如何能捕捉到野生动物。

“都是因为巨大的利润。”林树是南方某县的森林公安,在一线工作了30多年,他谑称自己见证了整个野生动物产业链的价格翻倍。例如,麂子肉,从几年前的100多一斤,到现在300以上,还是被哄抢的状态。还有各种虫,在野味店的菜单上,都是按斤卖,金蝉40一斤,打屁虫60一斤,干竹虫48一斤,“抓这些虫子,都几乎是零成本。”

在朋友圈公开叫卖的野生动物


驯养的“幌子”

今年3月,在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 *** 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强调,要坚决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我们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但驯养野生动物的许可证,成为很大的一个阻力。”林树所说的,是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但申请到的许可证,会成为他们收集销售野生动物的更大‘幌子’。”在办案中,因为驯养场多数在人口稀少的乡镇,所以管理上比较分散,同时,驯养一部分,再非法收购一部分,鱼目混珠之下,证据难以收集,打击很难跟上,“因为地域偏僻加之面积大,我们的人员没法天天守着,所以在证明其非法上,更加艰难。”

对于驯养许可证的被滥用,常年奔波于全国各地的中国绿发会志愿者刘懿丹感触更深。在青海,她曾去过一个驯养斑头雁的养殖场,每年卖出的鸟苗金额达到几十万,单价是80到120元每只,但这样的驯养场,却没有一只种雁,“他们打着驯养的名号,从牧民手上收鸟蛋,收购价格就是每个鸟蛋10多块钱,那些斑头雁刚下完蛋,连窝都被端了。”

更让刘懿丹感到焦虑的是,眼下,整个野生动物的产业链已经朝着更大规模发展,她关注到,已经有高级的经销商在发展下线,方式就是全国开加盟店,打出一万的加盟费,声称可以帮助办驯养证,办证价格在2万到3万之间。

“加盟广告就发在朋友圈。”刘懿丹了解到,这个经销商每天从全国各地接收野生动物,再根据订单屠宰发货,“小麻雀一次订单就是一万只以上。”

另一方面,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成本并不高。林树坦言,对于非国家保护动物,只有按照非法猎捕追求责任,即使这样,也要在20只以上的才能刑事立案,且还要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式才可以。

同时,在野生动物的鉴定上,也不容易。

涉案的动物要鉴定出种类,目前,林树所在的省份,全省只有两处检验机构,且能够DNA鉴定的只有一处,因此,每次鉴定时间在一个月左右,“有的活体为了检验,运输途中会死亡,有的是尸体,去了头部尾部,鉴定需要DNA鉴定,办案成本很高。”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们有个地方,送了几十只青蛙去检验,花了小十万的检验费,最后也只判了个缓刑。”林树无奈道。


呼唤从源头管理

在此次新冠肺炎之前,科学研究表明,近些年来世界各地出现的新发传染病,例如亨德拉、尼帕病毒,H7N9 禽流感、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等,都和动物有关。

统计发现有超过 70%的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这些病毒本来存在于自然界,野生动物宿主并不一定致病致死,但由于人类食用野生动物,或者侵蚀野生动物栖息地,使得这些病毒与人类的接触面大幅增加,给病毒从野生动物向人类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危及公共卫生安全。加之交通的便利和人口的流动,使得流行病爆发的几率大大增加。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目前,湖北、内蒙古、河南等省份已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决定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省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

这被视作为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的一个契机。

“应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生产经营行业的乱象,全面清理不规范、不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由19名院士学者公开联名的建议书中,明确提到,针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应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建立审核和监管其运行情况的长效机制,凡是有非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取缔,特别是那些名为驯养繁殖,实为非法收购和猎捕野生动物进行贸易的,要严加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建议还提到,对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许可内容应做到信息公开,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同时,在立法层面,专家们呼吁由全国人大紧急修订《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纳入野生动物利用的相关条款中。

作为建议的召集人之一,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吕植认为,已有法律对于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管理不足。她建议加强对于以上权限的管理,并开放公众监督渠道,出现非法行为时,同时追究非法经营利用者和消费非法野生动物制品、食品者,以同等量刑处理。并明确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执法部门在监督和执法上的行政执法权,避免互相推诿的现象出现。

“三部门和各地的反应让我们很期待,但是禁止交易只是在疫情期间,那疫情结束了呢?还是搬出来卖吗?”刘懿丹希望,相关部门能将被贩卖的野生动物,目前能搜出来的都搜出来,销毁或放生,“杜绝野生动物消费,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侵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完成的。”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林树为化名)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封面底稿】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全世界不足6000只的黑麂,他家冷库有4只!“野味大亨”获重刑

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黑麂分布范围十分狭小,总数不足6000只。但在村民夏某某的家中却一次查获了4只。另外,执法人员在其家中还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俗名猫头鹰)、鹰,以及豹猫、鼬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法院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某表示认罪、服判。

冷库中的动物数量令执法人员震惊


冷库内大量被非法捕猎的动物。

2017年底,一家名为“让候鸟飞”的民间公益护鸟组织向常山林业部门举报,称在常山天马街道某村村民夏某某家中,发现大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当常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赶到夏某某家中,打开他家的冷库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冷库里全是冰冻成小山一样的动物尸体,虽然部分已经被脱去了毛皮,但大量尸体仍保存着完整的模样。据执法人员现场描述,动物们的身上都伤痕累累,有不少前腿骨折,明显是被野猪夹之类的猎捕工具所夹断的,看着令人痛心。

除了麂,夏某某家里还搜出豹猫、鼬獾、猪獾、狗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共计20余种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经清点总量共计314只(条)。其中除蛇类外,其他动物均已死亡。

经鉴定,其中的4只黑麂、4只猫头鹰和1只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1月,浙江省常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

有“下线”的“野味大亨”

这么多的珍贵野生动物,究竟从何而来?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夏某某只承认这些全是他收购来的,再问及详细,便顾左右而言他。尤其对从自己家中搜出的4只黑麂,他要么说“没参加过培训不认识黑麂”,要么说“以为是小麂才收购来的”,多次强调自己分不清黑麂、黄麂、小麂,且称自己从未给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脱过毛……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夏某某“零口供”及核心证据不充分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和同事决定自行补充侦查。经走访夏某某的同行和村民后,检察官了解到,今年56岁的夏某某是常山人,以收购野味为生,常年在芳村、新昌乡、球川镇等地从事野味收购生意,而且“生意做得很大”。有村民提到,自己有的时候捕获野物后,还常拿到夏某某家开的肉铺里出售。

除了常年大量收购,夏某某还有不少“下线”。一旦有人要买野味,分布在吃食店等地的夏某某的“下线”就会将买主介绍到夏某某处购买。广泛的收购和销售下线,使得夏某某在当地俨然已是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

据查,夏某某持有《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但这两本证书核准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中,只包括华南兔、野猪和小麂和王锦蛇等4种蛇类,同时对经营利用的数量也有限制,并要求来源合法。显然,夏某某家中搜出的大量野生动物,已超出核准经营利用范围。

 

“作为一名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承办检察官透露,在夏某某家中还搜查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

通过取证,检察官还得到了夏某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夏某某从他人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常山县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野生动物死体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重刑,他家中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无害化处理现场。

案件告一段落后,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承办检察官表示,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夏某某本应积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但他却知法犯法,竭泽而渔,且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以吨计、种类达数十种,可谓胆大妄为至极。“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


来源:正义网

文字:许梅 朱聪颖 林菲

编辑:张 一

监制:杨 柳

大量收购野生动物,“野味大亨”获重刑

来源:检察日报

全世界不足6000只的黑麂,他家冷库里有4只

大量收购野生动物,“野味大亨”获重刑

许梅 朱聪颖 林菲

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全世界仅存不足6000只。但在浙江省常山县村民夏某的家中,却一次查获了4只,而且已全部死亡。除此之外,夏某家还藏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俗名猫头鹰),以及豹猫、鼬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国家保护动物。

为什么一个村民家里会有这么多野生动物?原来,夏某是一个野味收购贩卖者。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他可是一个十足的“野味大亨”。

村民家冷库令执法人员震惊

2017年底,一家名为“让候鸟飞”的民间公益护鸟组织向常山县林业部门举报,称在该县天马街道村民夏某家中,发现大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当林业局执法人员赶到夏某家中,打开他家的冷库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冷库里全是冰冻成小山一样的、死去的动物,虽然部分已被脱去了毛皮,但大量动物仍保存着完整的模样。比如当地山里常见的小麂,以及非常稀有的黑麂。动物们的身上都伤痕累累,有不少前腿骨折,明显是被猎捕工具所夹断,令人痛心。

除此之外,在夏某家里还搜出豹猫、鼬獾、猪獾和已经被脱毛的猫头鹰、鹰等共计20余种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经清点总量共计314只(条)。除蛇类外,其他动物均已死亡。经鉴定,其中的4只黑麂、4只猫头鹰和1只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8年1月,常山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此案,承办检察官郑勤在初步了解案件后,非常震惊。“黑麂这种动物,我们小时候就听大人说过,颜色很漂亮,跟本地常见的小麂有明显区别。”郑勤说,经了解,黑麂仅分布于我国江苏、浙江、安徽和福建四省交界处,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全世界的总数量不超过6000只。而夏某的家中,竟一次就搜查出4只。

有大量“下线”的“野味大亨”

这么多的珍贵野生动物,从何而来?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夏某只承认这些全是他收购来的,再问及详细,便顾左右而言他。

尤其对从自己家中搜出的4只黑麂,他要么说“没参加过培训不认识黑麂”,要么说“以为是小麂才收购来的”,而且称自己从来没给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脱过毛。

经调查,夏某今年56岁,以收购野味为生。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这些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吗?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夏某“零口供”及核心证据不充分的困境,办案检察官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在走访夏某的同行和一些村民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夏某常年在芳村、新昌乡、球川镇等地从事野味收购生意,而且在当地野味贩销行业知名度很高。一些违法捕猎的村民捕获野物后,还常拿到夏某家人开的肉铺出售。

除了常年大量收购,他还有很多分布在吃食店的“下线”。一旦有人私下要买野味,这些“下线”就会将买主介绍到夏某处购买。广泛的收购和销售“下线”,使得夏某在当地成为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

经查,夏某持有两本许可证——《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但两本证核准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中,除了王锦蛇等4种蛇类,只包括华南兔、野猪和小麂,同时,对经营利用的数量也有限制,并要求来源合法。显然,夏某家中搜出的大量野生动物,已超出核准经营利用范围。

“作为一名有着20余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更不可能不知晓黑麂、猫头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郑勤说,更何况,在夏某家中还搜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不可能“无法区分”。

通过取证,办案检察官还得到了夏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他从别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已涉嫌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夏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最终表示认罪服判。

死体野生动物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刑,从他家中搜出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该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郑勤表示,夏某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知法犯法,竭泽而渔,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郑勤说。

全世界不足6000只!“野味大亨”非法收购4只黑麂获刑11年

正义网衢州2月28日电(通讯员许梅 朱聪颖 林菲)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黑麂分布范围十分狭小,总数不足6000只。但在村民夏某某的家中却一次查获了4只。另外,执法人员在其家中还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俗名猫头鹰)、鹰,以及豹猫、鼬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近日,常山县法院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某表示认罪、服判。

冷库中的动物数量令执法人员震惊

冷库内大量被非法捕猎的动物。

2017年底,一家名为“让候鸟飞”的民间公益护鸟组织向常山林业部门举报,称在常山天马街道某村村民夏某某家中,发现大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当常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赶到夏某某家中,打开他家的冷库时,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冷库里全是冰冻成小山一样的动物尸体,虽然部分已经被脱去了毛皮,但大量尸体仍保存着完整的模样。据执法人员现场描述,动物们的身上都伤痕累累,有不少前腿骨折,明显是被野猪夹之类的猎捕工具所夹断的,看着令人痛心。

除了麂,夏某某家里还搜出豹猫、鼬獾、猪獾、狗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共计20余种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经清点总量共计314只(条)。其中除蛇类外,其他动物均已死亡。经鉴定,其中的4只黑麂、4只猫头鹰和1只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1月,浙江省常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

有“下线”的“野味大亨”

这么多的珍贵野生动物,究竟从何而来?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夏某某只承认这些全是他收购来的,再问及详细,便顾左右而言他。尤其对从自己家中搜出的4只黑麂,他要么说“没参加过培训不认识黒麂”,要么说“以为是小麂才收购来的”,多次强调自己分不清黑麂、黄麂、小麂,且称自己从未给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脱过毛……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夏某某“零口供”及核心证据不充分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和同事决定自行补充侦查。经走访夏某某的同行和村民后,检察官了解到,今年56岁的夏某某是常山人,以收购野味为生,常年在芳村、新昌乡、球川镇等地从事野味收购生意,而且“生意做得很大”。有村民提到,自己有的时候捕获野物后,还常拿到夏某某家开的肉铺里出售。

除了常年大量收购,夏某某还有不少“下线”。一旦有人要买野味,分布在吃食店等地的夏某某的“下线”就会将买主介绍到夏某某处购买。广泛的收购和销售下线,使得夏某某在当地俨然已是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

据查,夏某某持有《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但这两本证书核准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中,只包括华南兔、野猪和小麂和王锦蛇等4种蛇类,同时对经营利用的数量也有限制,并要求来源合法。显然,夏某某家中搜出的大量野生动物,已超出核准经营利用范围。

“作为一名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承办检察官透露,在夏某某家中还搜查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

通过取证,检察官还得到了夏某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夏某某从他人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常山县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野生动物死体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重刑,他家中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无害化处理现场。

案件告一段落后,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承办检察官表示,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夏某某本应积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但他却知法犯法,竭泽而渔,且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以吨计、种类达数十种,可谓胆大妄为至极。“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

作者:许梅 朱聪颖 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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